人生论

道论人生价值

发布时间:2017/11/30 13:53:47   点击数:

如何理解人生的价值?是古往今来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人们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什么是价值?价值的来源是什么?谁来判定人生价值?现在尝试以《道德经》思想解读这些问题如下:

首先,什么是价值?价值在含义上对应于《道德经》当中的德,德又是什么呢?王弼曰:“德者,得也”,也就是凡有德也就是有所得,有所收获。这里的得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物质层面的收获,德或得依附于“有”,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但它本身却是人的精神评价,也就是属于“无”,所以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第11章)。

其次,价值源于何处?得之于道。所以老子说:“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道德经》第21章)。正义与功利保持一致的有道之德相当于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有道社会,凡合于道的,就有善报之得,就有价值;凡不合于道的,必有恶报之失,这也就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属性。创造价值的过程也就是行道过程,每个人行道的能力各不相同,那么他们的德也各不相同。

第三,谁来判定人生价值?一个人的“德”构成此人的根本属性,换言之,德是个体的特殊性,个性,并且它依存于这一个体的,离开这一个体而去空谈什么“德”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德”的最终评价只能是自己而不是别人。这样解读可能会让你觉得,这岂不是“自以为是”,“孤芳自赏”的风格?人们不是经常说,有没有价值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别人说了算,市场说了算吗?这样解读是否违背了市场经济思想?其实不然,当你向别人提供有形产品或无形的精神产品时,接受者是该类产品的体验者,产品的价值是由体验者评判的,而你是你自己人生的体验者,因此,你的人生价值是由你自己决定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创造的价值与自己所拥有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前者由他人评价,因为他人是接受者,也就是这个价值的所有者;后者是自己评价,因为你自己才是所有者,体验者。

最后,对于名利,老子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道德经》第44章),“名”源自外部评价,身是价值主体的载体,是先天之德,因此要“贵身”而轻虚名;而“货”是“利”之载体,它是后天之德,它的价值依存于作为先天之德载体的“身”,所以应当“贵身”而轻货利。

因此,理解了价值的含义与来源,才能进一步寻求解决方案;而理解了价值的主体问题,才能理解以人为本的个人主义,自主定义价值才有民主社会,从而各得其德,建立每个人的价值自信,而不应当通过攀比带来的虚荣支撑生命的意义。

说明:

本文属于道解天下事内容,初成于两年前,经过重大调整后发布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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