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生论 >> 人生论简介 >> 李良玉在关门弟子博士论文答辩会上的介绍词
来源:三人行说
李良玉教授与刘王芳(左)、仇海燕(右)追求圆满是一种美德——仇海燕、刘王芳博士论文介绍词各位评委、各位嘉宾、各位答辩人:今天是我的学生仇海燕、刘王芳博士论文答辩的日子,热烈欢迎吴盛杰同学加盟今天的答辩!董国强教授拨冗赶来为学生吴盛杰介绍论文,我谨向他表示深深的敬意!热烈欢迎杨春龙教授,你的出席给仇海燕带来了家人的温暖!热烈欢迎刘王芳的宝贝女儿庄致一小朋友,衷心祝愿这是你长大之后读博士的一场预演。衷心感谢出席答辩的全体评委!在此新冠肺炎疫情尚不明朗,防控形势依然紧张的情况下,各位评委老师不但欣然同意出席答辩会,并且抽出时间仔细阅读了论文,还将长时间地在这里讨论三位同学的文章。这不仅充分体现了各位老师对年轻人的仁爱和提携,而且将使今天的答辩会一如既往地庄重、深入而有意义。仇海燕、刘王芳两位同学是年入学的博士生,也是我的关门弟子。他们的论文按规定必须提交盲审。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初稿文本,顺利通过了评审专家的审核,根据盲审意见作了适当修改。现在,他们申请答辩。我同意他们的申请并且请求各位评委审查。仇海燕同学的论文题目,是“年前后的江苏农村研究”。这是一项对当代中国特定事件的研究。年开始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几乎同时发作,而且混合作用,导致政治、经济、思想、社会秩序全面长时间紊乱、衰败,最后集中表现为“大饥荒”。认识这一复杂的社会现象,可以有多重视角。过去,有的研究人民公社化运动,有的研究大跃进运动,有的研究人民公社制度,有的研究大饥荒,有的研究饥荒下的人口问题,有的研究大跃进运动或者人民公社运动的政治成因,有的研究这个时期党的几次重要会议,有的研究这场混合型政治事件的后果与责任,有的研究这个时期的政治人物,等等。仇海燕同学的论文,根据年8月到年11月间江苏省农村的具体情况,以中央与地方政务信息的对称性与不对称性为视角,分析了前后两个阶段中(年8月北戴河会议至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至年11月江苏省委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的信息交流状况及其影响。论文的学术价值体现在:第一,从政务信息交流的角度分析特定时期政治操作的方式、过程和影响,实现了史学研究的分析方法的创新,开辟了通过分析上下级之间政务信息的对称性和不对称性,来解释特定问题上政治决策科学与否的新路径。第二,通过政务信息交流的视角,客观解释了当代中国这一特定事件中江苏省相对于全国的特殊性,说明了造成这一特殊性的“江苏经验”,从而正面肯定了江苏领导人的良好政治素养。第三,作为地方大员,是否诚实地向上提供真实的政务信息,以及中央机关能否真诚地鼓励地方提供真实信息,并且严肃制裁虚假信息的提交,不仅关系政治决策的科学性,而且关系到政治权力的道义基础,即政治伦理的正义性问题。站在这个角度上,读者通过阅读本文所能获得的,就不仅是某段历史的真相,而且包括对历史正当性的理解。由于这三点,我相信无论在这一具体历史事件的讨论上,还是在中国当代史甚至所有类似历史问题的讨论上,本文都是一个特别有启发性的创造性成果。刘王芳同学的论文题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创制研究”。这是对当代一部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研究(为方便叙述,简称“立法法”)。这部法律诞生于年,第一次修正于年。说它是一部重要法律,是因为它是年以来,甚至,中国革命过程中年之后共产党人独立进行立法活动以来,第一次通过国家立法活动正式制定的规定了如何制定法律的法律。暂时撇开年之前不谈,它不仅是当代中国国家长期立法活动的产物,更是直接影响国家立法规模、程序、质量的法律。因此,对这部法律的研究,无论对当代史领域还是对当代法学研究领域来说,都是一个重要选题。刘王芳同学的论文,回顾了创制“立法法”的法制背景,叙述了“立法法”的酝酿和起草过程,交代了“立法法”草案审议、通过和第一次修正的情况,分析了学界对它的评价和本文作者对它的检讨。论文的学术价值体现在:第一,摈弃了相当范围广泛流行的法学讨论从条文到条文、从理论到理论的阐述方法,站在法政治学、法社会学的视角,把年“立法法”动议之前的当代立法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从国家立法权的流变和立法体制变迁的角度梳理了创制“立法法”的背景,从而明确地指出了制定这部法律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第二,成功地把田野调查的方法运用于法学研究,获得了丰富的访谈资料,弄清了许多事实和关键问题上的细节,从而使对这部法律之创制的研究更加生动而具体,极大地提高了法学研究的鲜活性。第三,在著名法学家刘克希先生的无私帮助下,找到了“立法法”制定过程中先后形成的10个稿本和其他会议资料、新闻资料、学术资料、笔记资料,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文献资料的多元化与可靠性。由于这三点,在当代史、当代法制史上,本文应当是一部别开生面的特别有价值的著作。仇海燕、刘王芳两位同学的论文写作,都有一个艰难的过程。仇海燕同学的论文,从年9月22日第一次找她谈选题,到年12月30日下午5点提交盲审的文本定稿,头尾8年,实际时间7年零天。根据论文进展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年9月22-年4月16日。这个阶段的论文主题,从-年江苏省委开展的农村调查研究,转向-年江苏省委的农村调查与政策修正之间关系。第二,年4月16日-年11月29日,论文再次变换主题,从江苏省委的农村调查与政策修正之间的关系,转入研究年8月-年11月之间,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及其所属地、县委三级政治机构政务信息交流与政策变动的关系,并且完成了论文初稿。第三,从年11月29日-年12月30日,是集中力量全面修改文稿、形成盲审文本的阶段。八年来,仇海燕同学为了完成学业,作出了非凡的努力。她是我校历史系年入学的本科生,进入博士生学业的时候,早已过了精力充沛、求知欲和创造性爆发力最强的阶段。她硕士阶段学习的是世界史专业,博士论文不仅转到中国史的领域,而且转到了政治敏感性更强、史料更丰富但鉴别利用的要求更高、研究对象距离最近、约束主观情感因素最难的中国当代史领域,不仅转到了当代领域而且着手的是一个本来复杂而目前又特别难以把握的选题。应当说,这些对她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尽管有这么许多困难,但是,仇海燕同学知难而进,刻苦努力,获得了成功。她花了近一年时间在江苏省档案馆查阅和复印档案,并且在南大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等单位收集资料。为了那篇论文——《新修方志中的大饥荒时期江苏省各县人口记载》(该文后载《江苏大学学报》年第1期),她从年底收集资料,经写作和反复修改,直到年春才最后定稿,前后历时一年有余。这样不惜工本地在一篇论文上耗时耗力的结果,这样痛苦磨练的结果,最大的收获是形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能力。她的谦虚和求真精神值得赞扬。入学不久她就在信中表示:“您对我身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请尽管直接提出批评,我很珍惜这个改进自己的机会。”这是她在入学之前就详细阅读了我们的参考资料所提前做好的思想准备,奠定了成为一个优秀学生的前提,和我们这里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互相批评的环境也是一致的。刘王芳同学的论文,从年9月入学不久就谈话,到年12月30日下午5点盲审文本定稿,头尾8年。如果从年10月1日算起,实际时间7年零91天。根据论文进展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年9月-年3月,按照我的要求,以中国民事执行研究为选题。第二,年3月-年1月,放弃原选题,转入以“立法法”研究为选题,并且完成初稿。第三,年2月-5月,按照当年1月底我的决定,暂时停止对初稿的修改,回过头来搞田野调查并且继续挖掘资料。第四,年6月-11月17日,根据访谈资料和新挖掘的资料重新布置结构,完成初稿的改写,形成第二轮初稿。第五,年11月18日-12月30日,全力以赴,对第二轮初稿进行全面的再修改再加工,最后形成盲审文本。8年来,刘王芳同学为完成论文,经历了浴火重生的过程。为了准备民事执行方向的论文,他收集了多个疑难案例、多份相关规定、司法文件和其他文献,检索了多篇论文的目录和摘要,复印了一批台湾著作,购买了20多种图书。但是,当我决定放弃民事执行的选题,转入“‘立法法’研究”的选题之后,他没有任何怨言。在我决定开展田野调查之后,他不厌其烦地到处发邮件联系,多次吃闭门羹。长途访谈一次到广州,一次到上海,一次到北京,终于有了很大收获。年3月,他完成了“宪法性法律的立法发展”一文的写作,全文2万多字,收入刘克希先生主编的《当代中国的立法发展》(法律出版社年11月版)一书。博士论文初稿的写作更加艰难。第一轮初稿年元旦动笔,年6月完成,历时一年半。其中,第一章共计三节,从元旦动笔到年7月14日完稿,花了7个半月时间。年1月16日,我要他把初稿第一章的第三节“-年的立法状况”加以改写,公开发表以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四十周年。最初给的题目是“现代法治建设的第一个黄金十年——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四十周年”。年2月17日,文章已经改到第四稿,我把题目改为“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几个基本原则——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四十周年”,并且确定了五个知识点(该文后载《江苏大学学报》年第2期)。这篇文章在博士论文初稿阶段有过六轮修改,进入专题论文阶段有过7轮修改,合计13稿;时间从年7月到年5月,前后11个月。正是这样严格的写作训练,使他初步具备了完成博士论文的能力。仇海燕、刘王芳两位同学的论文,都经历了一个重新选题的过程。仇海燕同学的论文,是利用同一批资料,调换视角,放弃原来的主题,贯彻新的主题。须知原来的选题是年确定的,随着近年来社会思潮的变化,这样的解释方法已经具有相当的不合适性。为了既对同学负责,又不放弃千辛万苦收集来的大量原始档案,必须换一种思路,用新的解释方法形成新的历史书写。现在的论文主题,聚焦政治体制内部政务信息流通的对称性和不对称性,重新分析相关政治决策的形成,不仅对于我们认识这段历史意义重大,对于解读所有类似历史问题也有非凡的方法论价值。刘王芳同学的论文,是果断放弃原有的资料和选题,而利用和挖掘新的资料,换成新的选题。这是由于当初听取刘王芳的汇报之后,立即意识到这批资料所包含的史料价值,意识到沿着这批材料的方向继续挖掘,一定能够提炼出一个价值更大、意义更大、影响更大的选题来,必须坚决地抓住不放。借此机会,我要向刘克希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刘先生不仅为刘王芳同学提供了有关“立法法”的宝贵文献,还带着他进行学术研究,接受他的访谈,并且不辞劳苦,亲自动手,带着他翻箱倒柜找资料。刘先生对刘王芳的提携,是长者赐予一个晚辈学生的大恩大德。仇海燕、刘王芳同学完成论文,都经历了一个思想观念和学术方法上的革命性变化。本来,我给仇海燕确定的选题,研究大跃进时期江苏省委的农村调查与政策修正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同于一般研究套路。通过研究政务信息解读历史事件,更是一种陌生的方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对这个课题的做法感到迷茫。在博士论文选题上,我和她有九次谈话。前五次谈第一个选题,后四次谈第二个选题。头一个选题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又面临第二个选题的问题,感到无从下手是可以理解的。第二个选题上,除了四次谈话,我对仇海燕说,你不明白文章怎么写,我先写一篇供你参考吧。这就是那篇《中共江苏省委急电“关于粮食问题的请示报告”疏证——兼谈“大跃进”期间的政务信息流通问题》(载《江苏大学学报》年第1期)。年6月6日,我在安徽大学作“政务信息与当代史研究”的报告,随即就让安徽大学李嘉树老师把录音发给仇海燕收听。仇海燕同学就是这样通过反复打通思想,明晰思路,并且结合写作实践,才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的。如同刘王芳在博士论文绪论中所说,他从第一次谈话就不相信这个选题,或者说对这个选题没有信心。事实上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仅凭最初从刘克希先生那里得到的“立法法”的八个稿本就写一篇博士论文,委实有点令人难以置信。刘王芳曾经和某双一流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谈到论文设想,对方感到匪夷所思,不假思索地问:“你不会是瞎搞吧?”直到访谈结束,我和他重新研究了修改方案之后,他才信心暴涨起来。一方面,通过之前的盘资料和写作,有了基本的学术训练;另一方面,通过访谈弄清了许多细节,一幅完整的历史画卷相对清晰。回过头来体会开头交代给他的要求和方法,自然就会达到豁然开朗的境界。无论仇海燕还是刘王芳,我的态度都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下定决心把他们逼到成功。衷心感谢他们两位的精诚合作。尽管论文可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仍然感到相当满意。也许,这有力地证明了,我们过去长期实行的“四个吃透”(吃透资料,吃透选题,吃透方法,吃透李老师),是实践经验的结晶,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仇海燕、刘王芳论文的成功,也是一个师生合作、共同奋斗的例证。由于他们是关门弟子,年暑假期间确定录取之后,尚未入学训练已经开始:指定他们阅读我们内部编辑的学习参考资料,指定他们参加博士论文答辩,告诉他们这里的有关“土政策”。年8月8日,还在入学之前,我给他们的电子邮件就明确指出:“读博士是读书的一种,而读书又是生活方式的一种。无论老师还是学生,对于读书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我很看重读书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思想、理念、意志等精神因素的价值。我对学生的要求,贯穿着对社会和人生的看法,我希望学生也能受到这些思想颗粒的影响。”我和仇海燕九次谈选题,八次有录音,一次有笔记。其余八年中的大量交流,大多没有保存资料,偶尔有一些零碎的记录。年10月17日,初稿已经写到第五章第二节。鉴于论文基本面貌已经出来,我给她调整结构:第四章压缩并入相关章节,砍去第五章第四节(关于七千人大会后的叙述)、第六章第四节(关于年之后的经济调整),第七章压缩为结语。11月29日,初稿基本完成(除结论外),她专程赶到南京,我敲定了论文题目和目录。从12月21日起,我审读了全文,修改了部分内容,改写了部分子目。12月26日,仇海燕同学赶到南京,住在宾馆里,连续工作。我把修改的内容拍成照片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