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生论 >> 人生论新闻 >> 哲学的思考关于对人生存在意义终极解读
终极——这似乎是一个绝对的名词,是不会被人所认同的。
但是,如果我们暂时抛开意识形态为内容的价值评价,而仅仅从生物理论与社会关系层面去认识,未必没有道理。
无论是自然生存法则;还是社会实践过程,已知生命并感知和体验一切与之密切相关的物质存在内容和形式,以此形成主、客观世界的相互印证和互为作用的关系。
人生意义有别于自然界所有其它物质的存在形式;在于它不仅只是面对本体的自然性、客观性,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对主观意识存在着极其复杂的实践性,这是其它所有物质所不具备的。
其它所有物质只是客观存在于自然之中,没有主观愿望支配下的行为意识。
而人类则不同:无论站在唯物主义立场、还是唯心主义观点上来认识这个世界;物质的第一性和意识的第一性,主、客体之间关系和存在形式;站在不同的角度不仅会带来不同的认识,并且也会采取不同的方法与态度。
认识世界是人类的主观意识;自然存在也就成为客观条件。
而反之;因为有物质的存在,才能够产生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主观条件又决定了客观认识。
从自然科学的探索精神到社会科学的实践内容,首先我们应该厘清主体与客体的存在关系和转换内容。即:人与生命的绝对关系;人与社会的相对关系;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
这其中包括生命存在的偶然性;生态环境的必然性,;社会实践的适应性。
虽然重点突出了人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力,但是偶然性和必然性决定了人类社会实践的适应性,否则一切都不复存在。这是主体与客体的存在关系。
对于人生意义的认识,不仅仅只是意识形态下的产物,而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如果完全受意识形态影响与支配,逐渐弱化客观存在的事实,既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也不等同于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
正因为存在着人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相对应的平行关系,才能够达到和完善相互作用的条件,而改变完全为我所用的被动局面,人类也由此而不仅站在了生物链的顶端,并且不断地在自然界寻找和扩展生存的空间,这是在偶然的事件中存在着必然联系。
关于哲学中对自然界所存在的对立统一说,虽然符合逻辑,并不意味着完全符合和遵守规律。
犹如一打雷就下雨,这是符合逻辑形式的:光打雷不下雨似乎违背了自然客观规律,而存在的合理性打破了对立统一的一律性。
孤立的存在和人为的主旨,使主、客观世界相对孤立地存在是我们的主观意识太强烈,从而忽略了客观存在的事实。
所有这一切的不和谐,都是后现实主义对现实主义的背叛。
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既有简单的存在形式,又有复杂的运动过程。
简单的形式就在于生存,这是自然属性:复杂过程源自于社会属性与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对于主体来讲只能是对生命的一次体验,除此之外都会受客观条件限制而根本无法达到和完成它想要的结果!
人生的旅行是对生命的实证,沿途所看到的无限风光,是你存在的意识,所谓的价值是人生对生命体验的结果。
有意义的人生和存在价值在于实践和体验。至于先制定一个小目标,完成一个亿,那是上帝对他的眷顾。
上帝不会眷顾我们每一个人,无论你多么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