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箱倒柜之时无意中找到了这本书。记得我语文老师说路遥的作品都很深刻,将生活真实的呈现在纸上,所以也就带着好奇拜读了一下作品,然后写了这篇书评。
我很喜欢路遥在《人生》中关于陕北高原的自然环境的描写。没有复杂华丽的辞藻,就是最简单的描写,却不失一份美感,同时也很好的体现着陕西的特色。
而社会环境路遥选择了文革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后的时代,这个时代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代。旧的不合理的制度即将衰落,新的充满生机的生活尚未来到,迷茫,混乱,痛苦在大地上交织着。男女主人公正是这种环境造就出的典型人物。
最初我是比较喜欢男主人公--高加林的。他渴望离开贫穷落后的农村,到更广阔的城市天地去生活,并为之而努力奋斗。他失去工作的失落,他迟迟不愿接受农民这个身份,他对明楼的仇视,这些都在情理之中,我可以理解。但是继续读下去,我渐渐地讨厌起了高加林。
高加林赶集回来,巧珍帮他卖掉馍并且表明自己心意,他接受之后却因为担心一辈子带有农民的烙印故意躲避巧珍。我真的无法赞同这种做法。如果看不清自己的心意便不要轻易的对女孩子做出回答;做出回答之后就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反复无常。
而且德顺老汉带他和巧珍去掏粪,平心而论,掏粪这份工作本身就易招致一部分人的轻视和嘲讽,何况高加林的自尊心向来强烈,但是他落荒而逃的举动真的让我讨厌。劳动从无高低贵贱之分,凭借双手去劳动,去创造并不是什么值得惭愧,屈辱的事。记得杨绛先生文革中被罚去刷厕所都能坦然处之,高加林这个从农村成长,接受教育的人却如此举动,真的无法令人喜欢。
读到最后高加林被开除回村里,我反倒觉得这才是正常的发展。他在成为通讯员取得些许成就后便有些飘飘然,抛弃巧珍,和黄亚萍在一起。性格决定命运,他不够踏实,自尊心又异常强烈,有些轻浮,这些必然导致他的人生之路起伏难平。
至于女主人公,我很欣赏。她没有文化,但是她内心渴望和有文化的人多交流;她一切的行为都遵从她的内心,她喜欢高加林,就大胆的去追求;她听从高加林的建议去刷牙,顶着全村人的目光;她在被高加林抛弃后,选择马栓,依然善良的去帮助高加林。遍观全书,我没有发现巧珍多少缺点,她的热情,善良,倔强都令人欣赏。
路遥将书命名为《人生》,可能是我经历太少,并没有对此有太深刻的理解。在我看来,小说虽然是以高加林的人生经历展开叙述,但是给了我最深刻的印象却是出场并不太多的德顺老汉。一处是他对高加林说的他去世之后后人依然还会记得果树是他亲手种下的。我的第一反应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个俗谚。想到无论我们未来伟大或者平凡,都可以释放自己的善意,这也是人生的一部分意义所在。另一处是德顺老汉对大地的感叹。我给大地设定的标签是厚重,“厚德载物”,大地默默无言,承受着时间的侵蚀,忍耐着风霜雨雪的侵袭,即使千疮百孔,但每一年春天都会有希望破土而出。
最后用屈子的话作结吧!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文字:尔雅语木
排版:尔雅语木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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