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论

谢谢您的江湖金庸在武侠世界外的法律人生

发布时间:2018/11/10 17:11: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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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武侠小说泰斗金庸去世,享年94岁。

60、70追书的时代;

80、90追剧的时代;

再见,大侠。

金庸先生的一生不乏传奇,作为武侠小说的作者,他给华人世界留下了不朽的传世作品;作为《明报》的创办人,他给香港留下了一份颇具社会影响力的报纸。他生平传奇故事相信不用过多为大家赘述,除了小说家和实业家的身份,一青还想讲讲金庸先生鲜为人知的的“法律人”身份。

金庸最初的人生理想并非成为文学家,当然更不是企业家,而是外交官。在早年求学阶段,金庸曾入读位于上海的东吴大学法学院,修读国际法。年,金庸发表《从国际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等多篇国际法专业论文,引起了知名学者国际法专家梅汝璈等人的赞赏和重视。新中国成立之后,梅汝璈先生受邀担任外交部顾问,这时他需要一位既懂英文又熟悉国际法的助手,因此金庸应邀北上赴京到外交部求职,可是结果未能如意,失望而归。但塞翁失马,祸福难言。失望而归香港的金庸奋发图强,终于创造出了一番辉煌的业绩。

几十年间驰骋于武侠江湖,金庸先生的公职身份其实一直是法律人。虽然未能实现自己做外交官的梦想,但金庸先生在法治建设中献出了自己的力量。关于金庸的文学气质和成就,陈平原教授有过中肯评价:

在我眼中,查先生是个有政治抱负的小说家。不只是具体的学识,甚至包括气质、教养与趣味,金庸都比许多新文学家显得更像传统中国的「读书人」。

公职

香港廉政公署市民咨询委员会召集人、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

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宣告成立,金庸作为委员之一,任基本法政治体制起草小组的港方负责人兼经济体制起草小组成员。

全国人大常委香港筹委会委员(年至年)

除了金庸先生做为法律人的身份,一青还要讲讲他和法律的另一层联系。没错,就是那些东施效颦的山寨产品。如果你是武侠迷,那金庸、古龙这些大师的“巨作”是一定要拜读的。不说其他的了,光是金大侠,那山寨产品就可以给你数一堆。

树大招风这个词可以套用在金庸身上,

做为武侠小说界的参天大树,

有太多人想从中分一杯羹。

按照现在的说法,

这种行为叫蹭热度。

当然,说这个首先要交代一下背景。

武侠盛行的年代大家都知道啊。

那时候想看个武侠,都是从书摊上借。

在那个互联网不发达的时候,

也给了山寨更多的可乘之机。

他们的招数很简单:

拆解“金庸”这两个字的金字招牌。

这不,“全庸”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种类似“康帅傅”的山寨换名,

可以说是某多多上那些假货的鼻祖了。

你中过招吗?

最为出名的莫过于“金庸新”著,

晃眼一看还以为是老爷子又出新作品了。

想必这就是最早的标题党了吧。

类似的还有“金庸巨”著。

还有“查良居士”,

与其说是“小说家”更不如说是投机者。

最赤裸裸是这种索性不掩饰的,

直接冒牌金庸。

随着一部小说的风靡,肯定会少不了同人小说的出现。但是这种用金庸先生名号打擦边球招摇撞骗的,实在是可恶至极。随着现在版权意识的注重和《著作权法》的完善,越来越多的投机者受到了惩罚。

前两年金庸先生状告作家江南,起因是其出版的小说《此间的少年》盗用了金庸作品中的人物名称及性格,涉嫌侵权。今年8月,法院判决金庸胜诉。同时警示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同人作品,在发表之前应该征得作者的同意,原作者的站台为同人创作提供了合法性。

悲欢离合,聚散有时,先生终是去了自己的江湖。愿在极乐江湖继续肝胆侠骨,快意恣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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