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论

我读鲁迅

发布时间:2020/1/5 2:23:31   点击数:
(今天是鲁迅去世的日子,纪念一下。)早晨又重温几篇鲁迅的文章,感觉鲁迅乃是一个纯粹的人道主义者,他下意识同情那些受苦的人,至于会不会因此斥化,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不是精明的政客,不会计较诸多利害。他只是看见苦难就不平,实在是个有赤子之心的人,当然也有点世故。他恨铁不成钢,却还懂得适可而止,懂得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我认为鲁迅一生都在为国人的心理痼疾而悲痛,他多么希望国人能治愈这些痼疾,能回返文明和正常的民族之林。他的愤激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因此不惜嫉恶如仇,得罪人无算。有些流氓也看出了国人心理的痼疾,但并不为之悲痛,反而心中窃喜,因为利用这些心理残疾,很可以为自己捞一把。在一般人,则把红肿说成灿若桃花,让国人沉醉在虚幻的自尊当中,浑浑噩噩,不知生死;在“英雄”,则用之da江山zuo江山,奠定自己鱼肉国人的地位。鲁迅就如一个善良的长者,在街上看见一个残疾小孩,悲悯不已,医院医治,却无能为力;因为正有另一种人,在逼迫这小孩去乞讨,甚或加重小孩的残废,以博取更大的同情,为自己获取更大的收益。诚然,鲁迅和后一类人是有相同之处,他们都目光敏锐,看到了国人的心灵扭曲,但对待它的态度和目的完全不同。有学者叫李劼者,将两者相提并论,可谓皮相之见。鲁迅和施蛰存之间有一个著名的笔仗,施推荐学生读《庄子》,被鲁迅激烈批评。若断以常理,鲁迅的确略微过激,然而不理解那时的环境,又怎能理解鲁迅的反应?他说:“‘老新党’们的见识虽然浅陋,但是有一个目的:图富强。所以他们坚决,切实;学洋话虽然怪声怪气,但是有一个目的:求富强之术。所以他们认真,热心。待到排满学说播布开来,许多人就成为隔命了,还是因为要给中国图富强,而以为此事必自排满始。”老新党们知道国家要臻于富强,必须学习西方;新遗老却记吃不记打,又要回归传统,把玩国学,又要在粪水里载沉载浮,教他怎不愤懑。鲁迅赞扬日本人做事认真,“诋毁”中国人,“连搬动一张桌子都要流血”,很少看见舞矛骂他汉奸,倒是见很多宫知骂他颠覆中华传统,却不知那传统吞噬了多少生命,催生了多少血泪。难道这个虢夹,真是无可救药?胡适对冯友兰极为厌恶,对鲁迅则极宽容,说鲁迅是“我们的人”。可惜很多宫知不懂,还把鲁迅和胡适作为对立面,捧胡抑鲁。胡适和鲁迅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对于文化传统的态度,他们都敏锐地看出,中国黑暗的文化传统,对人格有何等大的戕害。有人说鲁迅的问题,就是没留学过欧美。我不这么认为。一个人形成何种见识,恐怕更和性格和悟性有关。冯友兰留学过欧美,却满脑子帝王意识;傅斯年留学过欧美,却满脑子丛林思想。鲁迅的悲天悯人,对弱小者本能的同情爱护,很多留学欧美的人皆未梦见。鲁迅说,写文章的人总不会去描绘大便和蛆。其实大便和蛆也是值得描绘的,至少可以给后人警醒,远离大便和蛆。他还是仁慈。崇拜屠夫,大概是原始人与生俱来的天性,在野蛮社会中,最能杀人的那位,肯定被目为英雄。这种思维,日渐文明后,才能逐渐摆脱。鲁迅也曾为此深深痛苦,因为那个时代,中国人的思维恰恰还处在原始时代。鲁迅还没有想到有些中国人的坏,坏得比他所说的“我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还要彻底。那么多人已经移民,在文明国家享受文明的好处,却从故纸堆里寻章摘句,歌颂“传统”。这样的生物,他绝没料到。有个朋友周游全球,曾对我说:“多出去看看,你就明白鲁迅为什么那么着急,很多中国人,心智落后一百年不止。”我说:“我不出去,早已知道鲁迅为啥那么着急……”在中国,有些宫知也大骂鲁迅,不承认中国愚昧,要么是装傻意有所求,要么是真傻无可救药。鲁迅曾感慨,日本人办事真是认真。我从中看出了鲁迅对国人的悲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凡事只是做做样子;有人却看出了鲁迅汉奸,对中国人说风凉话。人和人的大脑结构,竟如此大相径庭。古文给人的阅读感很好,这大约是白话文所不及的。我回忆中学语文课本,几乎唯一有阅读感的白话文是鲁迅,“我在年少时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只觉口舌生香,想一气读下去。现在的作家,文字能达到这地步的,半个也没有。早晨迷迷糊糊寻读了几篇鲁迅的文章,感觉自己比鲁迅要直接一点,真诚一点。鲁迅还是有些世故。他的某些观点在嘴边呼之欲出,但绝不出。因为他知道,有些真话,在愚昧的人群中,还是不能说的。美的文学作品,以及艺术作品,和美的女人一样,最本质的特征是洁净。所以我不大爱看中国的农民小说,不洁净。鲁迅的文章最好,就好在洁净。好的论文也洁净。一切的美,都因为洁净。现在仿佛又有一些伪遗老遗少聚在一起,天天举着儒学传统文化的大旗吆喝,想占山为王,也不过为了点蝇头小利。可笑的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估计连古书都没翻过几本。我有几个一向尊敬佩服的学者,他们在古代经典方面功力精湛,但据我的亲身交往,以及道听途说,他们之中没有一个干这种无耻之事。想想鲁迅对《学衡》派诸君的挖苦,时光又在倒转;越是半桶水不到,越喜欢浑水摸鱼。重读鲁迅的文章。我感觉,那些恨鲁迅的,看不到鲁迅的单纯,看到的只是他们不单纯的心中那个偏狭的自己。李慈铭写《越缦堂笔记》,鲁迅说其多伪,下笔之初,已经决定出版的,读来很不舒服。胡适却对之推崇备至,且追慕效法之。从此可见胡、鲁性情的不同:胡适多少追求点伪,这符合人情;鲁迅却极意求真,难怪让很多人不舒服。我个人虽觉得胡适不错,但又极爱鲁迅,大概既讨厌虚伪,又对真诚的伪也能容忍。鲁迅对文章的审美早已经被章太炎固定了,简约而诗意,还有内在的古朴,一辈子也没挣脱(当然也没必要挣脱)。他好可怜,虽然他对晚年的章太炎只有腹诽和怜悯。鲁迅说:“说话说到有人厌恶,比起毫无动静来,也是一种幸福。”说得多么的好啊!这是多么纯净的心灵!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那么讨厌鲁迅。我认为白话文最好的标准是:简约而又充满诗意。点检白话文兴起以来的作家,只有鲁迅达到了。其他人就算文学史上排行第一流的,也比他差一大截。简约而充满诗意的作品,才经得起细读。蒋廷黻曾见鲁迅和一群孩子玩一门青铜玩具炮,鲁迅说它可能是唐代设计的,但他买时价格很低,因为他不信那是古董。蒋问为何。鲁说:“如果我一定说是唐代的古物,别人就一定说他不是;如果我一开始说它可能不是,就不会引起争论了。”鲁迅其实是个与世无争的人,谁知阴差阳错,竟成了一个文学政治纷争中的重要人物。重读鲁迅的《采薇》,倍觉悲凉,伯夷、叔齐两人并非被统治者所杀,而是被那些愚蠢残忍的普通民众所杀。“不食周粟”有什么道理?可牲畜圈里的牲畜就认同这套逻辑,哪个夺了天下,一根草就都该归它。它的眼光本也照顾不到这么远,然而自有牲畜帮它监视。刚读到鲁迅的文章:“我认识一个医生,忙的,但也常受病家的攻击,有一回,自解自叹道:要得称赞,最好是杀人,你把拿破仑和隋那(EdwardJenner,-)去比比看……”,写的也是国人对杀人英雄的崇拜,这几句又极简约,文字摇曳生姿。总见很多人说,看不起鲁迅,后期只会写杂文。如果把杂文写成时评,那鲁迅确实没什么了不起。但鲁迅的杂文却不仅是时评,他深挖时事的最深层根源,辅以最精湛的文笔,他的杂文因此不朽。鲁迅的小说,最喜欢的是《孤独者》,可以看出有些国人每一滴体液中深藏的卑俗和低贱,以及卑俗和低贱中可笑而愚蠢的得意,浸透着鲁迅的痛苦和绝望,令人窒息的深刻,无人能及。这是真正的思想者小说,单纯的描摹世像百态的小说,写得再生动,也无法与之比肩。鲁迅扯着喉咙呐喊,唤醒了铁屋子里睡着的人,但结局只能令他大跌眼镜:一小部分人确实四处寻找工具,要砸碎铁屋,但很快被其他人按住捆了起来,当成精神病处理;剩下更多的人打着呵欠修补铁屋,又骂骂咧咧地坠入梦乡。领导环绕铁屋子转了一圈,拖着一小撮精神病,满意离开。没有鲁迅那样深邃的思想,就无法理解鲁迅的痛苦;没有鲁迅那因深邃的思想带来的绝望,就无法理解鲁迅的睚眦必报和一个都不宽恕;谩骂鲁迅刻薄的人,是思想的可怜虫;开口闭口宽容的人,他和鲁迅有精神隔阂和性格隔阂。宽容很重要,但用在鲁迅的文章语境,是驴唇不对马嘴。鲁迅是中国白话文学史上最最伟大的作家,他天才的语感,深邃的思想,敏锐的触觉,癫狂的神经质,让他成为中国白话文学史上的唯一。什么沈从文、张爱玲,已经后来所有的作家,都只能瞠乎其后。有人说老舍比鲁迅水平高。老舍确实不错,但和鲁迅,还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老舍靠方言取胜,我认为靠方言取胜的作家,都不是一流作家。只有像鲁迅这样采用共同语写作,而又让人百读不厌,才是语言大师。老舍的语言质朴,而鲁迅的语言充满诗意。今天重读了鲁迅几篇短篇小说,感觉鲁迅有一种能把短篇写得意蕴宏大的能力,虽句子简洁,却有繁缛之味。而很多名作家都靠铺陈的繁缛,折磨人的耐心,带给人一种厚重的错觉。鲁迅不是这样,他的句子如同比重很高的金属,以一当百。王朔说鲁迅的《阿Q正传》写得不好,人物概念化,行为夸张,主题先行。其实是皮相之见,阿Q这种“中国病人”,在现实中何其之多。“别里科夫”假吗?不假。文学不是照搬生活。其实要说概念先行,卡尔维诺才真是,记得当年看完他的中短篇小说集,感觉很不是滋味,相当多的篇章可以看出,作者实际上现有一个观念,再硬编一个短故事表达这种观念。但鲁迅不是这样,他的每一个形象,都来源于真正的生活。我感觉,鲁迅真不是用来启蒙的,若自己悟不到,也就永远读不懂他;哪怕喜欢,也其实有隔膜。鲁迅刚回国在那什么破学堂教生物的时候,学生们万想不到这个不到一米六的小矮子,会是颗文化巨星吧。我真想穿越过去,上一堂鲁迅的课啊。我爷爷是稻农,从我少时的观感来看,没有农民会爱上种田这行当,我所见农民,其心态和《包法利夫人》里法国老农的看法一样:种田是个老天诅咒的行当。所以,我无法理解《白鹿原》之类小说里那些庄稼汉的莫名自豪感:“不抢不偷,正正经经的庄稼汉”,感觉带着宣传叙事的假。鲁迅笔下的农民,奸猾而麻木,才真活灵活现。阿克顿说:“历史是个邪恶的老师,只对自由人述说真相,唯有自由人才有资格和能力从中汲取历史教训。”说得太好了,同样的历史,卫道士看见了仁义道德,鲁迅却看见了幽闭吃人。很多研究历史的学者,本身也不过是草民,无拳无勇,却对古代的帝王顶礼膜拜,为什么?就因为以奴性的眼光看历史。日本人回忆,鲁迅有意思,周作人没意思。外人见了鲁迅,鲁迅可以聊天抽个烟,很亲切,倒茶倒水,很人性化;周作人就坐在那读书,不理外事。鲁哥真是太可爱了!外人所说的他圆滑,大概正是由此。鲁迅的文章,即使是最油滑最幽默的,也蕴藉尔雅,俗中带雅。没有鲁迅的学养,是学不来的(《摩罗诗力说》《淑姿的信序》,古文骈文,随手写来)。硬学,只显得闹腾。鲁迅作为作家,至今无人能够超越,是因为鲁迅首先是个思想家,没有思想,你只配登《小说月报》。通俗小说的最重要的标准是,经不起回味,哪怕当时看得津津有味。每次我在别人的劝告下,试图接受金庸的小说是伟大的小说时,就开始回忆其内容,结果竟然提不起回忆的兴致(虽然我依旧认为他写的是最好的武侠小说),就像想到了儿童游乐场。而鲁迅的小说则会立刻让我悚然,仿佛看到了过去的整个人生。鲁迅写小说,比较晚,接近四十岁,那时思想已很深沉,所以,他的小说才像冰山,露出海面的是尖尖角,看不见的基座很大,经得起反复读。他以思想驾驭小说,一篇就是一篇,掷地有声。现在大多数小说家没读几本书,只是一个劲瞎写,虽然貌似一篇接一篇发表,却像灰尘漂浮,不过终归泥土。读不懂鲁迅的思想,看不出鲁迅语言的精妙,这样的人,在三观和审美方面,都是不折不扣的可怜虫。所以每次我看见有人贬低鲁迅,就像看猴戏似的,对之充满怜悯。

(以下是我一些小说,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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