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生论 >> 人生论版本 >> 我的ldquo撸铁rdquo人生
我的“撸铁”人生(58)
——知识和经验不对称的恶果
我重返新律公司后,除上海宏盟公司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处理非常顺利。大连和无锡项目均与当地合作方达成共识,作最终了断;新长宁集团近万元汇入美联公司的账户后,在美联公司财务部谢经理和新律公司财务部曹老师、小顾的共同努力下,按以前签署协议的约定也已核对清楚了那么多年来的资金往来,并得到双方掌门人的认同。在新律与美联的这些往来账中,有一笔万元的借款双方争议极大。借款人叫阿盛,他向美联公司借了万元。单就法律关系而言,这笔借款与新律公司及两兄弟没有任何关系。但就事实而言,应属于两兄弟向美联公司的借款。事情是这样的:大约在年年底,那也是新律公司和“小无锡”在上海房地产行业名声雀起的时候,阿大想要偕阿二一起加入香港马会,成为香港马会的正式会员。香港马会不是有钱就能入会的组织。要成为马会正式会员,必须要有相当身份的人作介绍和担保。阿盛就是阿大、阿二加入马会的介绍人和担保人。那时阿盛提出要借用万人民币,阿大就打电话给当时美联公司的掌门人。事情就那么简单。问题是,美联公司的知情者都在里面,外面只有我和两兄弟知道这件事。在以往对账时,我也一直将这笔款视为新律公司的借款。本来这是很简单的事情,要是新律和美联公司依然日进斗金,谁都不会在意和计较这万。但今非昔比,新律和美联都早已失去了往日的辉煌,也都在苟延残喘。因而,阿大很想赖掉这万,而美联公司的老金也正好借着这万说事,硬生生地除这万外再扣押着按约理应付给新律公司的万就是不给。最后,阿二出面,与正好获释的朱总谈妥,新泾丝织厂应返还的投资款以及美联公司应返还的收益全部由朱总出面协调,无论协调的结果是什么,所有收回的收入全部归朱总所有。站在阿二的角度,这也算是对朱总(包括当时的其他人)的一种补偿。
到年初,新律上海公司自成立后项目开发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除上海宏盟公司项目外都已基本处理完毕。而我在处理这些事情的同时,又与原来的合作方建立起了新的信任关系。新长宁集团冯董,长宁房产经营公司蔡总(原总经理严炳根已退休,由原党支部蔡书记任公司总经理)都给我一些项目,希望通过我的努力一方面能帮助他们公司加快资金回笼,另一方面我也能在这些项目中赚点钱。冯董和我谈的项目就是位于中山公园斜对面的数码广场和位于黄金城道姚红路嘉年华庭项目的销售。蔡总和我谈的项目就是位于延安西路法华镇路一栋写字楼的出租。除此之外,上海的其他朋友也介绍给我做一些项目。譬如,按照当时的规划,上海要仿造英国“伦敦眼”在北外滩建设一座上海外滩摩天轮。当时,这个项目的投资人为杭州的一家企业,但这家企业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金融机构。后来,我也是经上海银行某分行的那位行长介绍,结识了这家杭州企业的老板。最终,由我帮助这家企业完成了整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与上海的一家金融机构谈好了融资方案。由于这个项目是当时上海市政府规划中北外滩改造的画龙点睛之笔,要是这样的大项目由我个人来完成可行性研究肯定不利于整个项目的后续操作。结果,这家杭州企业与我商妥,将我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交给上海市业内最著名的一家机构,并以这家机构的名义对外发布这份《可研》;并按常规,《可研》起草人全部改成这家机构的成员。就为了借用一下这家中介机构的名称,这家杭州企业支付给这个机构万元的咨询费。
还譬如,上海的几个朋友当时在做股票,他们很相信我对股市的分析与判断,因而三天两头要约我,围绕股市行情听我谈天说地。
现在,有个术语,叫“自由职业者”。其实,自从我离开华新后就成为了地地道道的自由职业者。差不多也就在年的上半年,外面的朋友告诉我,说阿大、阿二已经将上海宏盟公司卖掉了。我听到这些传言也找阿二核实过,阿二始终对我说,这是瞎说,根本没有的事。但到了年下半年,我听到的消息更加具体了。直觉告诉我:无风不起浪。我觉得有必要,要把阿大、阿二约在一起,认真来谈此事了。
某天下午,在紫云路阿二的办公室,就只有阿大、阿二和我三个人。我直接问阿大,外面传言,宏盟公司已经被你们两兄弟卖掉了,这个说法到底是真是假。我直截了当对两兄弟说,我担心的并不是你们瞒着我卖掉公司我拿不到原先约定的费用,我担心的是你们上当受骗,因为外面的传言是你们把宏盟公司给贱卖了。听到我如此直白的话,阿大才说出实情。阿大承认,他与香港的一家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绝对没有贱卖,对方答应给他1个亿,这个条款合同里也写明了,而且对方已经支付给阿大万了。我在外面听到的传言,就是说阿大将持有的香港宏盟公司60%的股权作价万人民币给卖掉了。
香港宏盟公司是上海宏盟公司的股东,占股60%。阿大是香港宏盟公司60%股份的持有人和法定代表人,也是上海宏盟公司的法定代表法人。而上海宏盟公司的核心资产就是当年由我代表其签署批租协议的位于虹口区四川北路乍浦路天潼路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一幅地块。阿大间接持有上海宏盟公司36%的股份。这么多年来,新律上海公司陆续投入这个地块约1个亿的资金,这个数字是经过中纪委、浙江省纪委和上海公安经侦总队反复核实过的。
我把在外面听到的传言告诉两兄弟,并对他们说,要是相信我,就把这份协议拿出来给我看,让我确切知道合同条款;要是不相信我,不必给我合同,我从此不再过问此事。
当时谈话的气氛非常严肃。阿二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阿大站在那里,不停地抽烟,眼睛一直盯着阿二。最后,阿二发话:“给小蒋看。”
听阿二这么说,阿大才从他一直随身带的包里拿出了总共才两张纸的那份合同。
我一看合同,立刻就印证了外面传言的真实性。
看完合同,我对阿大说,合同上就是约定万元人民币买断你股权的。阿大听我这么说,还发脾气了,说怎么可能万元买断,上面明明写着1个亿!
是的,合同上确实写着1个亿。合同的表述是:经双方确认,甲方(阿大)在上海宏盟公司的投资为万元人民币。这个表述只是承认阿大在这个项目中的实际投资,而不是约定收购阿大所持股权的价格。在这个条款下面,另有一个条款,这个条款说: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后,甲方需无条件地将香港和上海宏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人员,同时将香港宏盟公司的股权变更至乙方指定人的名下。整个合同,除了这个条款论及支付对价外,没有任何其他条款论及支付对价。
为了让两兄弟理解这份合同上约定的价格,我举了一个例子。我对他们说:这好比你们去买萝卜,菜农对你们说,我种那么多萝卜总共花了元钱;你们说,不错,相信你真的花了元;但我们付给你20元,你要把这些萝卜全部给我们。
经我这么一分析,两兄弟傻了。阿二立即开炮骂老大,一边还向我解释,说自己也不知道这份合同(因为我问过他多次,他一直说没有这回事)。
我问阿大,两个宏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了没有,香港公司的股权交割了没有。阿大告诉我,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股权也已交割。
我再问阿大,签合同时,你自己的本意是万,还是1个亿。阿大告诉我,他的本意是,对方先支付万,等变更和交割事宜办妥后对方再支付万。阿大还告诉我,这个公司是中纪委的一个室主任介绍的。当时,关于这万和万的支付方式以及其它条件都是通过这个主任从中斡旋的。阿大认为,既然写清楚投资1个亿的话,对方支付万后,后面的手续办完,对方自然会支付万的。我问阿大,那这个万收到了没有。阿大说,没有。阿大也找过这个中纪委的主任,但主任告诉阿大,找不到对方的老板。
在我一再逼问下,阿大向我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由于香港宏盟公司与浙国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因而香港宏盟的三个自然人股东全部被“监视居住”了。其他两个股东经中纪委、浙江省纪委和上海市公安经侦总队反复调查、核实后认定,他俩均没有出资,以他俩名义投入于项目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上海中星集团(前身为上海中房公司)。因此,他俩已经在里面做好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即承认自己名下所持香港宏盟的股权全部无条件归属于上海中星集团。这样,他俩才被释放。而就在释放阿大的前几天,室主任找阿大谈话,说上海房地产形势不是很好,这个公司又那么复杂,劝阿大不要纠缠在这个项目里,快点找机会脱手。也就是在阿大被放出来后没几天,这位室主任就介绍了这家接盘的香港公司。阿大当时的心理状态完全沉醉于重获自由的喜悦中,也沉醉于对中纪委领导的信任和感恩中,他根本没有细想和推敲合同条款,自以为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领导后,领导会帮他搞掂的。
我想,阿二可能真的也是第一次听阿大讲述这一事情的整个过程。阿大讲完后,耷拉着头。阿二脸色铁青,呆呆地望着窗外。
蒋志辉衷心感谢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
赞赏
人赞赏
长按白癜风治疗专家白癜风有哪些表现症状
转载请注明:http://www.falalicar.com/rslbb/15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