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论

我的老师

发布时间:2021/4/27 22:14: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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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师车铭洲先生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从教至今已有50年。我们这些车老师的弟子原本想相约回南开,同车老师一起庆祝车老师执教50周年。可是车老师不同意,车老师不愿意大张旗鼓。年年底,我回南开探访老师和师母时,老师对我说:“你们每人都写篇文章,回忆回忆你们在南开的时光,写写你们的人生经历”。从那开始,我就开始琢磨如何将这篇文章写好。与很多师兄师弟、师姐师妹相比,我跟车老师在一起的时间不算长,我没有在南开大学读本科,后来也没有在南开工作。从年秋季入学,到年夏季毕业,我在南开整整待了三年。从人的一生来看,三年的时间不算长。但在南开这三年的学习、生活中,车老师对我的影响和教育,在我后来的人生和事业中都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迹。这些印迹就像是一颗一颗的珍珠,留在我的记忆当中,这次,我想让这篇文章成为一根线,将我记忆中的这些珍珠串在一起,展现在大家面前,当成是给车老师生日和执教50周年的贺礼。一、第一课年的春天,我到南开参加研究生复试。正式考试之前,我去车老师家拜访,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老师。车老师身材削瘦、个子不高,两眼很有神,透着智慧,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车老师脸上那亲切、平和的微笑。就是这微笑,让我那第一次见到老师时紧张、局促的心情放松了许多。在交谈中,我们谈到了我考研的笔试成绩。记得我的笔试成绩大约是:现代西方哲学90多分,英语60来分,哲学原理60多分,政治是多少分就记不清了。在这四门中,英语和政治与我的预期差不多,现代西方哲学比我想到的要高(我以为我能够考80分左右),而最出乎意料的是哲学原理那60多分,我原以为最少也能考80分的。从湘潭大学哲学系毕业后的两年多,我一直在一所中专(湖南省化工学校)教哲学原理,所谓哲学原理,全称应该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是一门当时全国的大学生、中专生都必修的公共政治课。为了将课教好,我将当时有的十几种哲学原理的教材和能够找到的有关资料都找来,来来回回地看了很多遍,并且写了好几本教案。两年多下来,我觉得自己对这一套不仅是很熟悉,而且简直可以说能倒背如流。在考哲学原理时,我对所有的题目都很有把握,也自认为答得很不错,但成绩出来却只有60多分。所以,我对哲学原理这个成绩耿耿于怀。当我想跟车老师解释我的哲学原理成绩不应该那么低时,车老师却很不在意的说了一句:“那不重要。”然后话锋一转说:“你的英语成绩不够好,要多下功夫。”车老师这不经意的一句话,对我而言,完全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一下子醒悟过来:原来那不重要!做学问的第一条就是分清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对于不重要的,就要放得下。就这样,当我还没有被录取为车老师的研究生时,车老师就在不经意间给我上了第一课,而且是让我终生受益的一课。从那一刻起,我就觉得不管最终是否被录取,我都已经是车老师的学生了。二、学英语车老师非常重视我们的英语学习。他认为我们从事外国哲学研究,英语是最基本的工具,也是最重要的工具,不学好英语,就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外国哲学研究者。我考上南开时,我的英语程度也就是刚刚够录取线。第一次见面时,车老师就指出我的英语成绩不够好。记得在南开复试时,有一个科目是专业翻译,将哲学百科全书的一个词条英译中,可以用词典,但限定了时间。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翻译最多也就能够达到40%-50%,很多地方都没有理解对,更谈不上翻译准确了。这两件事让我在入学之前就很清楚地认识到,我的英文程度离专业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我必须要狠下功夫。其实在这之前,我也知道自己的英文程度很不够。我是年高中毕业的,初中和高中期间,我学过三年英语,但并没有好好地学,加之高中的后两年学校又将英文课给停了,到我进大学时,英文程度就基本等于零,连26个字母都默写不全。大学四年加上毕业后工作的那两年多,我知道英文很重要,也花了很多时间、下了很大的功夫去学英文,但由于学习条件、学习方法的局限,到了一定的程度后,就好像停留在一个平台上,自己花了时间、下了功夫,却没有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感觉是在原地转圈圈。我当时的程度是:比较简单或简写过的英文小说能够比较通顺地读下来,哲学的专业书就一定要翻着词典才能读,而且也读得很少;能够听懂比较简单的英语对话,但基本上不能够开口说,也没有机会说;英文书写的能力就更差,除了英文课的造句练习,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文章。由于车老师的重视,我们读研究生头两年的大部分课程都和英文有关系。除了正常的研究生英语课之外,我们现代外国哲学的课也有很多是要读英文原著的。记得第一学期,其中一门课就是康博文老师(老康既是我们的大师兄,又是我们的老师)领着我们阅读、讨论A.J.Ayer的《语言、真理与逻辑》。当时这本书已经有中译本,但车老师还是要求我们读英文原著。刚开始时,大家都读得很艰难、很缓慢,有些段落来来回回读了五六遍,以至十多遍,还是不太明白其中的含义。到上课时,我们就将这些难的段落拿来请教康老师,大家一起讨论。就这样一句一句地读,一段一段地啃,不知不觉中就开始体会到苦尽甘来。开始时,碰到读不懂的句子,有时会忍不住去翻中译本,到了学期末,这种情况就越来越少了,有时还能够挑出一两处中译本翻得不够准确的地方来,如果还能得到康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那就会心里偷着乐。另外一门我也很有印象的课是“符号逻辑”,这门课是由我们的二师兄常健老师主讲,车老师也要求我们用的英文教材。这样一来,既有英文阅读的困难,又有符号逻辑的难懂,刚开始时,我也就闹了个一知半解。有时候,翻着词典,来来回回地读,几页书就花去了半天时间。一个学期这样啃下来,到后来读起来就顺畅得多了,对符号逻辑也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很多年以后,当我在TheUniversityofGeorgia读博士时,又修了好几门符号逻辑方面的课程。就是因为有了在南开上过英文原著“符号逻辑”的基础,后来在美国的那些课就显得不是那么难了。除了哲学系的课,粱骏、冯春凤和我还到历史系、外语系、社会学系去听一些用英文教授的、与外国哲学多少有些关系的课程。其中有些课(如外语系的语音学方面的课),我是很少数时候能听明白,大多数时候听不太明白。我想小冯、梁骏可能也和我差不多。虽是旁听,不参加考试,也不拿学分,但我们几个也还是坚持着将一学期的课听下来了。就是这样一门一门的课修下来,一本一本的书读下来,我的英文阅读理解能力和听说能力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从第二学期起,我开始能够不用词典阅读未经简写的英文书,而且能够享受读原版书的乐趣了。我记得较早读的原版书中有A.J.Ayer的自传《PartofMyLife》。我还开始阅读英文哲学期刊的文章,并试着将期刊上的文章翻译过来。等自己觉得其中一篇译文有些靠谱时,就投给了《哲学译丛》,后来还真给登出来了。还有一件和学英文相关的事情,我也一定要提一提,那就是英文打字。车老师要求所有现代外国哲学专业的学生都要学会英文打字,并专门买了两台英文打字机,让我们练习。当时,虽然我们都在按车老师的要求,用那两台英文打字机练习打字,但并不十分明白为什么。我到南开之前,只在电影、电视里看见过英文打字机。当时电脑离人们的日常生活很远很远,绝大多数人根本都不可能想到,十几二十年后电脑会变得如此普及,差不每个人都要跟电脑、跟键盘打交道。从我当时专业的角度来考虑,在中国从事现代外国哲学研究,我们必须能读英文书、听英语演讲、用英语跟外国同行交流,这些我都能够理解。但说到用英文写文章在国外的刊物上发表,至少在当时的我看来,还是不太现实的。所以,当时并不十分理解为什么要学英文打字。尽管不太理解,但车老师要求我们练会打字,我们就都按老师的要求练打字。后来到北大哲学系工作时,我从一位美国来的老师那里用15元买了一台旧的英文打字机。我用那台打字机写了我的第一篇英文哲学短论文(那是一个现代外国哲学短期培训班的结业作业);在我申请去美国读哲学博士的过程中,也曾用它写了不少英文书信。到了美国后,在哲学系读博士,各门课的教授们要求所有的作业都得用电脑打出来。我到美国之前从来没有碰过电脑,但好在我学过英文打字,对键盘并不陌生,很快就学会了在电脑上写文章。到后来又学了软件编程,并改行从事软件开发的工作。我现在的工作更是每天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同键盘打交道。每当想到这些,我就会回想起当年在南开宿舍学打字的情景,就会非常非常佩服车老师当年的前瞻和直觉。在南开的三年中,在车老师的指导和要求下,在其他老师、师兄的教诲中,在同学们的帮助下,我的英语不论是阅读理解,还是听力口语,都有了突破性的进步。这为后来我到北大哲学系工作、到美国留学和工作奠定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础。三、做学问在南开跟车老师读研究生,不光是学了英语、练了打字,更为重要的是跟着车老师,我开始学习如何做学问、从事研究。我是年12月参加高考、年年初进入湘潭大学哲学系读本科的,是“文革”后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考生,俗称“七七级”。当时的文科课程设置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还没有从“文革”时期的套路中摆脱出来,在哲学系的课程中,除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原著,我们没有任何其他的西方和中国的哲学家的原著阅读课程。这样一来,读了四年的哲学,很多哲学系的毕业生没有读过苏格拉底、柏拉图,没有读过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也没有读过老子、孔子和朱熹。虽然有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但在课中也不读原著,甚至连原著选段也没有。哲学史成了标签史: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搞清它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哲学论文除了罗列一些被肢解了的观点,就是引用马列的文字来评判这些观点。这是当时的大背景,并不是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的问题,而是当时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问题。虽然我同许多哲学系的学生一样,对当时的哲学课程和教科书有些不满,也读过一些能够找到的哲学原著的中译本,但还不能够从当时大背景的影响中走出来,也没有搞明白从事哲学研究的正确方法。记得我的大学毕业论文就基本上是用贴标签的批判方法来写的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简而言之,就是虽然从哲学系本科毕业了,但根本还没有学会如何做学问、如何从事哲学研究。就做学问而言,跟车老师学的第一件事就是读原著。在南开的三年,每个学期都至少有一门车老师的课,头两年的课都是读原著。我印象最深的是跟着车老师读罗素、读维特根斯坦。车老师并不注重他们的哲学观点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而是跟我们一起一句一句的读,一段一段的讨论。跟我们一起讨论罗素、维特根斯坦为什么要提出这个论点,和我们一起分析他们的论证过程是否合理、是否合乎逻辑。这其实就是哲学学习和研究的最经典、也是最基本的方法,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是这样教哲学的,中国的孔子也是这样教他的学生的。后来我到美国读哲学时,发现哲学系的很多讨论课也都是用的这样的方法。学哲学的根本是学习哲学地思考。读哲学家的原著,追问和探索哲学家提出论点的原由,分析哲学家的思考、论证的过程,这就是在进行哲学的思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跟着车老师才学会哲学地思考的。由于我自己在读研究生时对读原著感受很深,后来我在北京大学哲学系教现代西方哲学时,就尽可能地让学生们能够读一些原著。因为我教的是哲学系本科生的现代西方哲学入门课,没有时间读整本的哲学原著,我就复印了一些章节(中文的和英文的都有)让学生们读。我希望他们能够通过读哲学家的原著,多少品尝、体会到一点点哲学思考的滋味。我们读研究生的第三年,主要的任务就是毕业论文的选题和撰写。经过跟车老师反复讨论,我选的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维也纳学派的核心成员卡尔纳普。但从何入手、如何立论,却是颇费周折。首先,车老师和我都认为,论文不应该只是单纯的介绍卡尔纳普的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第二,我不想我的硕士论文像我的本科毕业论文那样,用贴标签的方法去简单地分析、批判逻辑实证主义。在搜集资料、准备提纲的过程中,我多次找车老师汇报我的想法,每次老师都会给我提出一些方向性、指导性的意见。我渐渐地有了一些方向和轮廓,首先,我要写清楚为什么维也纳学派要提出逻辑实证主义,卡尔纳普提出了哪些新的理论和思想;然后,还要在对卡尔纳普的理论的阐述和分析过程中,提出我自己的新的理解和见解。在车老师的指引下,我一点一点地学习哲学研究的方法,一步一步地走上从事哲学研究和教学的道路。其实,我跟车老师学习从事哲学研究的方法,并不只是局限在哲学研究中。我从年开始改行从事电脑软件开发,除了闲暇时还会看一些哲学的书和期刊外,离专业的哲学研究已经很远了。但这些年来,在学习、研究哲学的过程中所积累的思考方法和思维能力对我后来的学习、工作和人生,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四、做人跟车老师读研究生的三年,我还有一个最重大的收获,就是跟车老师学做人。车老师并没有跟我们开过如何做人的课,也从没有专门跟我们谈过这样的话题。我所谓的跟车老师学做人,其实是通过看车老师的为人处世,我自己感悟、领会到的。车老师在这方面并没有给我们“言传”,但他却一直在“身教”。听说现在的研究生一年到头也难得跟导师见上几面,我们那会可是幸福多了。在南开的三年里,除了寒暑假,我们基本上是每个星期都会见到车老师。我们的好几门课就是在车老师家里上的,平时我们有了问题(无论是学问上的,还是生活上的),就会直接去家里找车老师,也不用提前预约。隔一段时间,我们还会到车老师家聚餐,师母会拿出她的好手艺,做出很多好吃的,让我们解馋。那三年里,我有很多的时间和车老师在一起,我从车老师身上看到、学到和悟到的有很多很多,在这我就写对我影响最深的三点。第一点是车老师开放的思维。我到南开跟车老师读研究生时,车老师已经是中国在西方哲学(尤其是现代西方哲学)研究方面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了,但他完全没有大教授的架子,他的思维方式是开放的,没有被当时的意识形态所禁锢。车老师的思想很开放,思维很活跃,对各方面的新的东西(无论是学术动态还是社会思潮)都很感兴趣,他不是拿着一个固定的尺子去衡量不同的思想和观点,而是以开放的态度去理解、分析和吸取。记得每次听完车老师的课,或是跟车老师谈完话,离开车老师的家回宿舍的路上,都要经过新开湖和图书馆,这一路上我都觉得思维会特别地活跃,就像打开了很多新的门窗,会更加地敞亮。记得年车老师来美国探亲,住在德克萨斯州,我同师兄师姐康博文、宋怀时、苑莉均相约一起去看车老师和师母,在车老师的儿子车颂家住了两天,跟车老师和师母一起度过了非常愉快的时光。其中有一件事让我记忆很深。我们在聊天时聊到了美国社会对堕胎是否合法这一问题的分歧和争议。美国一直就有Prolife和Prochoice的分歧与对立,Prolife派认为卵子一旦与精子结合就已经是生命,堕胎就是谋杀,所以他们认为堕胎是邪恶的,主张堕胎非法;而Prochoice派则认为,刚受孕的卵子还不是生命,孕妇对自己的身体有选择的权力,所以他们维护合法堕胎的权力。那天,老康是坚定的Prolife派,师姐苑莉均则是Prochoice派,我刚来美国时是Prochoice派,后来则渐渐地更加偏向Prolife派。很多中国人(包括我自己)刚来美国时很不理解,为什么美国人会如此看重这个问题(每次总统大选时,每位候选人都会被问到),为什么美国人会在这个问题上有如此大的分歧与对立(曾经有多起枪击堕胎医生和爆炸堕胎诊所的事件)。在师兄师姐争论这个问题时,我注意到,车老师先是很认真地听他们两边的论点和根据,还不时提出问题,然后提出了他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我现在已经记不清车老师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的细节了,但我记得车老师注意到了这一问题的哲学、宗教、和社会意义,并提出也许人们对这一问题在很长的时间都不会有一致的看法,可能还会要分歧、讨论很久,但对问题的讨论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它会让我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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