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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middot视野罚款1万把代可可

发布时间:2021/9/16 14:35:13   点击数:
彭洋挂号 http://news.39.net/bjzkhbzy/210728/9241907.html

中秋节临近,各大品牌接连上新月饼产品。

  但哈根达斯旗下的月饼产品,近日被曝广告违法。

  据企查查APP显示,哈根达斯关联公司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事由为哈根达斯公司在产品成分上宣称使用巧克力外皮,实则使用的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外皮,处罚结果为罚款1万元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因构成在广告中对商品的成分表示不准确的违法行为,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一家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冰淇淋、糕点、休闲食品,在天猫平台开设“哈根达斯旗舰店”,销售相关产品。

  经调查,年7月20日,当事人在其天猫网店“哈根达斯旗舰店”提供“中秋哈根达斯橙心橙意中秋月饼冰淇淋礼券预约配送款”产品预售服务,并发布订购网页广告(年7月26日活动结束,网页关闭)。

  在广告中,预售礼券包含的“乌龙茶白桃月饼形冰淇淋”“茉莉花草莓月饼形冰淇淋”和“抹茶月饼形冰淇淋”三款产品。

  产品外皮成分的表述为“乌龙茶巧克力外皮”“茉莉花绿茶巧克力外皮”和“抹茶巧克力外皮”。

  但根据当事人产品的配料表、原料及原料的检验报告,上述产品的外皮均由白色代可可脂巧克力脆皮制作而成,故其产品外皮应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外皮,而非其网页宣称的巧克力外皮。

  《广告法》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违者,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构成在广告中对商品的成分表示不准确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且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监管部门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

  此外,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年6月曾因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元。

  针对哈根达斯用代可可脂代替巧克力,网友纷纷表示谴责,质疑品牌的诚信问题。

  因产品原料问题受到质疑的品牌不止哈根达斯一家,不久前梦龙因“国外用牛奶而国内用植物油脂”的原料双标问题被曝上热搜。

  8月2日,因冰淇淋国内用料成本远低于国外,梦龙被质疑中外产品原料“双标”并登上微博热搜。

  按照网友提供的资料,国内版梦龙冰淇淋的主要原料为植物油,而欧洲生产的则为牛奶。

  对此,梦龙方面并没有否认,并将其解释为“植物油更环保”。

  不过,这种说法没有被网友接受,并认为是梦龙降低成本之举。

  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用植物油而非牛奶来做冰淇淋的原料,主要原因就是为了降低成本,两者成本相差达4-5倍。

  对此,乳业专家宋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事情的本质,就是一个企业一个品牌,对中国市场是歧视的,就这么简单,用低成本、高价格来收割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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