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生论 >> 人生论版本 >> 汉魏六朝妙在艺术中的审美表现
汉魏六朝时期,“妙”审美范畴在各艺术形态中也有着不同的审美表现,它广泛存布于中国古代的诗歌、绘画、书法、音乐等艺术领域,各艺术领域都不乏一些典型的实例和理论可用来表现“妙”这一审美范畴的特质,表现了这一时期人们的审美理想和要求。
诗歌之“妙”
南渡之后,东晋偏安一隅,文人意气更加消沉,空谈玄理的玄言诗盛极一时。打破这一局面的是陶渊明田园诗的出现,陶诗以其自成一派的独特风格在中国诗歌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
陶渊明热衷于道家之学,生活在东晋时期的他自然也受到玄学思潮的影响,作为玄学之宗的道家哲学推崇“道法自然”的美学原则,认为只要符合“自然”变化发展规律原则的就是美的,道家美学体现出以“自然”为美的审美特征。
陶渊明顺应道的本性,保持原始的本然状态,顺其自然,“见素抱朴”,这就是自然美,没有矫饰的质朴美。陶渊明将“妙法自然”的原则充分发挥。他不仅为人质性自然,诗文风格也是平淡自然。
陶渊明用自然平易之语创造出一种纯净澹泊之真境界,即自然之境。如《归园田居诗五首》(其一),诗人用白描式的写法,如数家珍地道出了田宅的种种物事,作者似乎以纯客观的态度写眼中所见,耳中所闻,极平常之景中又映衬出诗人的心境。只有宁静的心境才能领会到最真实的自然之景。
陶诗中的自然物俨然己成为自然之道的一种感性形式,与诗人的形神,道的虚静无为融为一体,造就了陶渊明诗歌平淡自然,质朴本真的审美价值。
无不体现出山水田园的真正品格,折射出陶渊明的审美旨趣,他也正是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精神的真正归宿。在陶渊明笔下,这些平淡通俗之语,描绘出平常之景,和谐自然,亲切可爱。
以自然之心,用自然之语,写自然之景,让我们体会到专属于陶渊明的“自然之美”。领悟到了一种莫可名状、无法言说的玄趣、“真意”,但这“真意”具体是指什么,诗人言尽于此,只能留给读者去思考体会了,悟到了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真意”,便也真正体味到了这首诗的妙处所在。
被物象的形式所拘,则无法见其精粹,要达到“微妙”的审美境界,就要“取之象外”。“妙”既不可言说而存在于言外,故不能执着于有限的、具体的物象去求“妙”,欲得“妙”,需超越有限的物象去把握,求得象外之妙。
在诗歌创作中,当时的诗人也似乎践行着这一准则,嵇康的《赠秀才入军》(其十四)一诗很好地诠释了什么是象外之妙,这首诗描绘的是诗人想象的征人在行军之暇领略山水乐趣的情景。其中“手挥五弦,目送归鸿”二句是历来为人们所称道的妙句,寥寥数字,刻画出一个目送着南归的鸿雁,信手抚弹着五弦琴的飘然出世的高节妙士。
《世说新语巧艺》还有相关记载:顾恺之想以此为题材作画,却又无从下手。顾恺之的“传神”论提倡“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嵇康弹琴时目送归鸿的眼神即是顾恺之这样的画家也难以描绘,可见其妙处的难以表达。
意境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己进入到文艺评论的领域。造境的更高一步要求是要达到“妙境”,而“妙境”在诗中则表现为玄远、深幽的意境。在这种种玄远、深幽的妙境中,诗人们抒发着自己的生命情怀,感悟着自己的人生哲理。
绘画之“妙”
两汉时期,绘画艺术受儒家美人伦、厚教化思想的浸淫,绘画的实用性与功利性非常明显,绘画的审美功能客观上受到了严重束缚。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在老庄哲学和魏晋玄学的影响下,这一时期的绘画往往追求一种通透空灵的境界,体现出一种超然物外的审美品格,丹青之妙也得以体现。
先秦两汉时代,绘画还停留在模仿、写实的阶段,固有美的形式却没有美的自觉。顾恺之“传神写照”绘画理论的建立,得以突破前代偏重教化的观念,使得中国绘画美学趋于独立。
顾恺之认为,画人物最主要的是“以形写神”,绘画者要把握好对象的内在精神状态,构造艺术形象,真正做到“传神写照”,体现了重神的审美原则。艺术形象的外在之形,最美丽的地方往往存在于细微之处,及“纤妙之际”,而对象的神韵也可由细微之处显现。
绘画者需要通过细致地观察,抓住形象的“纤妙之际”,下笔得当,这样才能表达对象的内在精神,达到“传神”的目的。顾恺之的绘画成就得到了后人的高度赞扬。
顾恺之绘画的独特造化在于抓住了对象的内在之“神”,欣赏者所体会到的这种“妙物”,正是这种微妙的、通过内在之“神”所折射出的绘画之妙,这也正是顾恺之的高妙之处。
审美应该“由形入神”“神会物妙”体验蕴含于万物个体内部的“神”,才能够把握住生命本体“道”的变幻莫测、不可言状的神妙之美。
魏晋南北朝的谢赫,是较早在文艺领域中使用气韵这一概念的画论家。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说之后,在南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谢赫提出的“气韵生动”说便是传神说的深化和发展。
“气韵”作为一个审美范畴,它的内涵是“气”和“韵”的融合。六法中的“气韵”主要来自魏晋玄学风气下的人物品藻,“气”和“韵”也亦如此。“气”是人的生命力,是一种精神,偏指阳刚、进取的一面。作为“传神写照”的继承和发展,“气韵生动”说主要是指人物画,要求所画人物栩栩如生,在人物的外形描绘中,表现出生动的神气韵味,即超越对象的外在形貌,准确抓住其内在性格和神韵。
超越人物感性的体貌,抓住其内在性灵和精神这样就达到了一种精微神妙的境界。“妙”和“气韵”也是有所关联的。
“妙”是形而上的“道”的宇宙之气在艺术上所达到的和谐适度,若“气韵不周”,则“谓非妙也”。要得妙,就要做到“气韵生动”。
中国传统美学所提倡的是一种物我合一,心物交融的审美境界,而这种审美心境的构筑要求的是一种虚静的状态,这是悟“妙”的起点。“妙”即是“道”之“无”的一面,要从“无”中体悟到“妙”,审美主体必须保持心境的空明,空诸一切,方能体验万物之妙。宗炳的“澄怀味象”说显然也是受到了老庄这一审美观念的影响,认为只有通过虚静的观照才能契合自然万物的妙处。
书法之“妙”
汉魏六朝时期,书法艺术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书法家和书论家,书法美学思想也在这一阶段有了极为重要的发展。当然,“妙”这一审美范畴在书法艺术中也有所体现。
书法由象形走向表意,进而演变成真正的艺术的过程中,建构着自己相对独立的意义世界,书法美学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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