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论

B班学术道德规范学习

发布时间:2021/7/17 14:26:48   点击数:

学术道德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建设

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班级同学认真学习有关学术道德及科研诚信文件

并在班级组织开展文件的统一学习活动

学术道德规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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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班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

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

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

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

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

得其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学术道德规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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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班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三条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

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条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

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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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班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更需要提前理解学术素养在研究中的深刻内涵,提早做起,从和自我做起。

作为个人,我们自己要严于律己,加强自身修养,在加强学术道德和规范建设上出一份力。我们在从事科研活动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完善自己的思想,提高觉悟。应坚持真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诚信科研,拒绝做有损个人名誉、学校声誉和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弘扬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以创新为己任,求真务实、精益求精,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争做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的先行者。大力倡导学术监督、积极开展不同学术观点间的自由讨论,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

同我们也要倡导严谨的治学态度,防止学术浮躁,注重论文质量,不抄袭、不剽窃,培养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卓越的创新能力。坚持品行为立身之本,勇于与不良风气做斗争。

B班

编辑

于孝月

审核

王巧闫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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