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生论 >> 人生论名言 >> 名家访谈王天恩,袁晓晶ldquo
王天恩,袁晓晶
作者简介:王天恩(1954-),江西莲花人,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信息及信息文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哲学问题及其哲学基础理论等;袁晓晶(1984-),甘肃兰州人,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儒家政治哲学。
基金项目: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研究”(18JZD013)和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大数据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研究”(17AZX003)阶段性成果
摘要:王天恩教授从事哲学研究三十余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哲学和认知哲学方面提出很多重要的理论。王天恩教授现阶段的研究兴趣与研究重点集中在“人工智能与哲学发展”这一主题上,提出了重视通用人工智能的发展,从人的信息存在方式去理解人类社会新价值的哲学理念,强调应加强哲学与科学的一体化发展。王天恩教授的研究,反映了哲学的时代性、前沿性、革命性等特征,注重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建立合作共赢的研究新形态,为哲学的时代性发展贡献了具有原创性与时代性的智慧之思。
关键词:人工智能;哲学研究;人的信息存在方式;时代性;一体化
王天恩(1954-),笔名王天思,江西莲花人,最早学习农学专业,1991年6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外国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1996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哲学家陶德麟教授,1998年9月至1999年9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美国Rutgers大学和GIT作访问研究。曾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现任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哲学和认知科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出版了《在过去和未来之间》《理性之翼──人类认识的哲学方式》《微观认识论导论:一种描述论研究》《哲学描述论导论》《信息文明和中国发展》等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期刊发表《描述和规定》《试论因果结构──兼评哥本哈根学派的因果观》《大数据中的因果关系及其哲学内涵》《重新理解“发展”的信息文明“钥匙”》等学术论文。
近年来,王天恩教授致力于哲学的时代性研究,在人工智能与哲学发展的开拓性领域对“人工智能与哲学发展”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主持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大数据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研究”,发表多篇重磅论文,为人工智能的哲学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也为人工智能的哲学研究提供了中国智慧。
“时代的哲学”
袁晓晶(以下简称“袁”):王老师您好,非常高兴您今天和我们的本科生一起聊聊哲学。上海大学哲学系一直有个很好的传统,就是增强哲学的代际交流,我们一直组织本科生与哲学名家访谈、交流,希望同学们在课堂之外,可以从哲学家的亲身经历感受到哲学的魅力;当然,我们更加希望哲学家的精神世界、治学理念、为学之道,可以被下一代青年学生所继承和发扬。所以,今天是世界哲学日,能够采访到您,我们感到非常激动。今年的世界哲学日的主题是哲学应为人类与其社会、文化、地理和政治环境的不同互动提供思考,涉及讨论哲学与社会、民族与文化等问题。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当代意义的追求,在今天哲学能够为人类所遭遇的巨大变革提供怎样的思考?您从事哲学研究已有几十年的时间,也经历过时代的巨大变迁,您能谈谈您的学术经历与时代所带给您的启示吗?
王天恩(以下简称“王”):由于时代发展的原因,我最初遇到和关心的哲学问题集中在“因果关系”“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等问题上。当时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世界是决定论的还是非决定论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本身隐含着另一个问题,我们不能说世界本身是决定论的还是非决定论的,决定论和非决定论是我们描述世界的产物,也就是说,决定论和非决定论是我们对世界过程的决定性和非决定性的描述。因此进一步的描述(description)问题就成了自己的一个研究领域,这在量子物理学中表现得最为典型。比如波尔的工作,让你感觉在很大程度上都在为怎么描述量子世界“挣扎”。事实上,这种“挣扎”意味着更深层次的问题。正是由此,我开始了关于描述论的研究。它不同于罗素的摩状词理论,因此涉及不同的问题。
在哲学中,我们把描述和规范看作一对基本范畴,但量子理论的探索清楚地表明,描述问题所涉及的更深层次问题是作为其前提的规定,在那里,这个问题具体表现为用经典的概念规定描述量子现象,造成“波粒二象性”等。在哲学中,这一问题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能隐约看到。他在《哲学研究》中有这么一段话:“有一样东西,人们既不能说它是一米长,也不能说它不是一米长,那就是巴黎的米原器。”而关于这段话的理解,甚至连克里普克都认为是“让人非常迷惑不解的说法”。其实,维特根斯坦所涉及的是一个更深层次问题。描述必须以规定(stipulation)为前提,由于建立在规定的基础上,因此任何描述都具有规范的性质。这意味着,描述和规范并不是一对合理规定的范畴。由规定的反思可以看到,更合理的范畴应当是描述和规定。我在《描述和规定》(《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中曾提到过,“即使在所谓‘客观’的描述中,也有主观规定的因素。任何描述都具有规范的性质。描述与规定的内在关联以及由此而具有的人类学特征,在更深层次反映了人类认识的本性。”正是由此,我从“描述”走向了“规定”问题的研究。
由于规定的复杂性,关于规定的研究比关于描述的研究更艰难。不仅哲学中有神秘的“规定性”,而且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同层次的规定涵义,有些甚至似乎可以是纯粹主观任意的。说实话,可能在十年前,我还在思考一个问题,关于描述和规定的研究到底离时代发展有多远。直到信息科技近来的发展拉开了人类信息文明的帷幕,才真切地发现原来的这些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接上了地气。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势中,我才幌然意识到,原来自己被关于描述的研究“逼”上学术“梁山”,一直致力于探索的“规定论”研究,冥冥中有着某种性质的使命,在信息文明时代凸显了其非同寻常的意义和前提性。现在看来,信息文明的发展越来越清晰地表明,原来描述的重要性更多表现在对既存外部世界的认识,而规定则凸显于我们对信息世界的创构。正是关于两个方面的反思,构成了哲学新的发展空间。毫无疑问,这是千载难逢的“做哲学”的好机会。
现在回过头来看,从早期由因果关系和决定论等的思考,到“描述”和“规定”问题的研究,似乎背后冥冥中有着人类历史发展的驱动。信息世界的创构空前凸显了规定问题,在描述既存对象时,规定对于认识固然重要,但对于创构一个新的世界层次,规定则重要得无以复加,在这里,规定的重要性及相应的责任,甚至提升到了造世的层次,而其点睛之笔则是造人。由此可见人工智能研究及其对于人类认识自己的重要性。人们常常把哲学的最终目的理解为“认识你自己”,而人工智能的发展则为此提供了更高层次进路。人类认识自己必须以认识对象为镜子,认识世界本身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认识自己,发展自己。人类通过认识对象认识自己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通过既存对象,二是通过自己创造活动的对象化。而人工智能正是人类创造活动对象化的最高层次,而且是整体性的对象化。
“通用人工智能研究是最哲学的”
袁:谢谢王老师,您的研究历程的变化,很能够体现一位身处人类历史之中,既保持着对人类世界的热切关心,又坚持着相对冷静的独立思考的哲学家风格。我想,人类的知识体系在早期是没有学科分类的,近代以后才有了学科分化。学科分化的好处是使人类对于对象世界的认识更为深入和细致了,但是它也存在着负面效应。像您所谈到的那样,人类的知识体系被细化切割为一小块一小块以后,很多问题反倒难以解决了,因此才出现了“跨学科的交流”。我们是否可以说,在人工智能时代,人类有了新的探索知识的研究范式?另一方面,诚如一直困扰中国哲学界的“李约瑟难题”所言,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与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的,中国哲学的思维方式是否可能反思人工智能时代的一些哲学困境,中西方对于人工智能的反思又是否存在着思维和立场上的差异?
王:关于规定的研究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它也最为明显地应合着学科一体化发展走向。面对创构世界的活动,哲学和科学逐渐呈现一体化发展,在一些典型领域可以看到越来越明显的发展趋势。而这方面最为典型的,正是信息科技发展带来的信息文明,它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以及关于信息的理解为标志,为哲学的时代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基础。面对这个新的基础,面对哲学和科学乃至日常生活的一体化发展,人类不同认知方式的整合显得越来越重要。
中西哲学认知方式当然有着很大的区别。举个例子,中国的诗歌就非常能体现中国的思维方式,这与中国哲学经历了长久的积淀有着密切关系。而西方哲学有严密的逻辑基础,以分析为主流,语言把握人和自己认识结果之间更深层次的具体关系。中国哲学是经验性的思辨,是面对生活世界的,以经验为基础发展了其整体性。中国哲学偏重于以经验思辨达到更高层次的整体理解,西方哲学则偏重于以概念思辨达到更高层次的抽象普遍性把握。这两种方式都有自身的优势,如果在它们的共同基础上融通理解,就可能在互补的基础上达到人类更高层次的认知方式。令人惊喜的是,信息文明的发展为此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条件,智能算法的发展,不仅展示了认识和实践的一体化,而且呈现出逻辑和经验的融合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大数据给我们提供了量化的整体把握方式,它一方面既是整体性的,又是具体的,类似中国哲学;另一方面又可以进行更精确的数学把握,这又与西方哲学有类似之处。由此可见两种认知方式的整合,对于信息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信息科技的发展使人类认识相应发生变化,以往人们更多是对既存外部世界的认识,其认识标准是符合对象;而创构世界所涉及的,则是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以满足人的需要为最终目的。这意味着,信息文明时代的哲学发展展开了新的景观。上面我们说到,关于既存世界的描述和信息世界的创构,两方面的反思构成哲学新的发展空间,事实上,哲学新的空间的发展,将构成更完整的哲学形态。也就是说,哲学形态正朝着更对称的方向发展。正是信息创构,使人类通过创造活动的对象化,为认识自己提供了更高层次的镜子,而人工智能的通用化发展,则可以照见人类的最深层次奥秘。
我们认识自己已经很多了,但是我们并不知道自己脑子里的核心机制是怎样的,其中正隐含着生命之谜和意识之谜。正是人工智能这面镜子,让我们更清楚地知道我们在哪些方面不了解自己。正是因为作为我们创造活动整体对象化的最高层次镜子,关于通用人工智能的研究是最哲学的。人类认识自己需要一个我们创造的整体对象化,使得我们通过更到位的自我认识走进通用人工智能的核心机制,由此构成双向循环,获得对人类自身更到位的认识。在这一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达到关于信息的更到位理解,正是信息理解的深化,既是通用人工智能核心机制突破的关键,又具有更基本的哲学意义。通过对信息特性的理解,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所以,我现在强烈感受到哲学是理解人工智能通用化不可或缺的方式,因为通用人工智能从根本上而言是一个关于人文的话题。通用人工智能的研究是一个很好的场域,它最终通向的是真正关于人的研究,就是人学。
“哲思世界的无影灯”
袁:谢谢王老师,我想年轻一代既是人工智能的受惠者,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时代困境。大数据时代,学习变成了一件看起来非常容易,但似乎又是很困难的事情。尤其是面对数据主义所带来的“狂欢”,人类所看到的世界已经似乎只是大数据的“幻象”。我注意到您常提到的一个与“物能”不同的概念,即信息性质,并提出了“在信息时代,人越来越以信息方式存在”,我很认同您的这个提法,信息化可以说从根本上彻底转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这一点年轻一代会更有深刻的体会。但是,与此同时,面对信息存在方式,年轻一代的学生也试图在古老的哲学理论中,寻找一些根本性的解答,来回应信息时代的困惑。但是,阅读传统哲学时却往往不得其法,一是传统哲学本身包含着庞杂的理论体系,对于信息、数据的理解众说纷纭;二来传统哲学也蕴含着根深蒂固的中西差异,中国哲学在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问题上,往往会给人留下缺乏科学认知能力的“刻板印象”;三是科学家和哲学家对于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似乎因学科的差异,从而抱有着非常不同的态度。对于信息、数据的理解,往往有种被动的感觉,面对这样的困境,人工智能时代的哲学究竟能为我们提供怎样的思考方式呢?
王:在我们从各种观点讨论信息的时候,这个问题可能更为典型。目前关于信息的定义有近两百个,这种推进信息认识的情景使我意识到,对一个问题的不同看法,不管是什么样的学术观点,只要能言之成理,都有它自身的意义。因为不同的观点其实构成的是一盏思想的“无影灯”,灯越多,你的“灯下黑”就越不可能出现。而这样的“无影灯”每个研究者都能受益,这是对待不同观点的一个比较合理的方式,这也是事实。即使一个观点有荒谬之处,也可以暴露出这一观点的局限性,从而引导他人从新的视角更深入地去探究这一问题。因此,对于一个问题的不同观点所构成的“无影灯”,使得我们慢慢地,越来越彻底地消除了“灯下黑”,这样我们才能得到更合理的观点,这也是我们文化里非常需要的一种态度。面对同一问题,只要是有根据的观点,都推动了关于这一问题认识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灯越多,“无影灯”效果越好,能够避免更多的误区,可以完全消除“灯下黑”的问题,当我们心目中有一盏自己的灯,它就会变得越来越亮,从而在无影灯下促使哲学更好地往前走。这也是我们现在在创新文化中可以做得更好的一个方面。
在人工智能的哲学研究中,我得到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体的出类拔萃是智能群体进化的基本方式。不能很好发展的群体,很可能文化上有很大阻力,就是不利于个体出类拔萃。人如果眼光短浅,就看不到团队中其他人优秀对自己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一个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下,这是群体文化中很值得
转载请注明:http://www.falalicar.com/rslmy/24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