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9/10 18:38:05 点击数: 次
图byhansong,沪上一隅对于迫于时势等原因聚集于上海新月书店周围的新月同人而言,仅仅是书店还不够,他们是不甘于没有自己的独立发言机构的。创办一份刊物,更是其实现知识分子言论自由的美好愿望。新月同人于年创办的《新月》月刊,不仅使得其拥有了较为稳固的发言阵地,也意味着他们作为独立的文化思想派别而出现在中国现代思想的舞台上。自年新文化运动肇始以来,创办社团杂志已经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借以表达其思想立场和政治态度的常规途径。藉由这些杂志的创办与发行,知识分子们向社会传达着其对中国的责任意识,并在文化场域内力图形成一种对变革社会的有力的力量准备。胡适、徐志摩、梁实秋、闻一多这批新月同人曾进行过各种或独立或合作的办刊努力,藉由徐志摩在《晨报副刊》上开辟的《诗镌》与《剧刊》专栏,新月知识分子实现了初次聚集。“与其终日言不及义,倒不如大家拼拼凑凑来办一个刊物”。依据现存资料看之,新月书店初成立时,其同人还没有创办《新月》月刊的动向。然而,年底,徐志摩已开始筹备《新月》的出版发行了,在其一封致父母的信件中,还自称是“负责的总编辑"。据梁实秋在《忆新月》及《新月前后》中回忆,《新月》月刊最初筹划时,初定由胡适、徐志摩、余上沅负责,后余上沅到潘光旦家中告知由胡适任社长,徐志摩任主编。因为此次社长、主编的人选并无推选和选举,徐志摩在众人的反对下当即主张改为集体编辑。《新月》月刊编辑人选最终定为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饶孟侃曾说道,“因为大家都认为《诗镌》有成绩,便决定由徐志摩、闻一多和我来编这个纯文艺的《新月》月刊。办法是采用集稿制,每人只负责编一期,以便在轮转中有足够的时间去约稿、选稿,并料理自己的事情”。年3月10日《新月》正式出版发刊。月刊初期由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编辑《新月》时,每一期杂志都设计有很多插图,作者包括徐悲鸿、刘海粟、江小鹣等。后随着《新月》由文艺而政治及徐志摩、闻一多等人的退出,插图也不再出现。徐志摩在《新月》月刊发刊词《“新月"的态度》中写道:我们这月刊题名新月,不是因为曾经有过什么“新月社”,那早已散消,也不是因为有“新月书店”,那是单独一种营业,它和本刊的关系只是担任印刷与发行。新月月刊是独立的。我们舍不得新月这名字,因为它虽则不是一个怎样强有力的象征,但它那纤弱的一弯分明暗示着,怀抱着未来的圆满。我们这几个朋友,没有什么组织除了这月刊本身,没有什么结合除了在文艺和学术上的努力,没有什么一致除了几个共同的理想。凭这点集合的力量,我们希望为这时代的思想增加一些体魄,为这时代的生命添厚一些光辉。……我们对我们光明的过去负有创造一个伟大的将来的使命;对光明的未来又负有结束这黑暗的现在的责任。我们第一要提醒这个使命与责任。我们前面说起过人生的尊严与健康。在我们不曾发见更简赅的信仰的象征,我们要充分的发挥这一双伟大的原则一一尊严与健康。尊严,它的声音可以唤回在歧路上彷徨的人生。健康,它的力量可以消灭一切侵蚀思想与生活的病菌。徐志摩此处着力强调了《新月》月刊是“独立”的,不仅由于年前后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使得之前与梁启超研究系关系密切的新月社同人不得不有所注意,其也是在树立一种公正、客观的言论姿态,进而为其同人对当时思想文化界和社会诸多问题展开评论铺平了道路。徐志摩认为《新月》月刊与新月书店是相互独立的,月刊同人的聚合完全是基于月刊本身,也“没有什么一致”。但就因了文中提到的“几个共同的理想",及现实中《新月》月刊编撰同人于新月书店编辑出版同人的高重合度,又及胡适、徐志摩等人的核心凝聚力量,使得《新月》与新月书店在文学出版上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文学出版共同体"。一方面,《新月》月刊上经常刊发新月书店的书籍广告,并配以介绍,有助于书籍的推广销售。另一方面,新月书店的经营状况的优劣也会直接影响到《新月》月刊的出版与发行。甚至在新月同人言论尺度较大时,书店与月刊均面临过被查封的风险。由于《新月》和新月书店同人的重合度,其思想见解的重合度及现实利益的重合度也会相应较高。作为“文学出版共同体"的新月知识分子群体,由于各自有着鲜明的立场和倾向,又由于其基于自由主义立场的基本价值判断,他们的核心成员在本质上,可以归属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徐志摩在《新月》发刊词中所说的“使命"‘‘责任”和两大原则——“尊严与健康",正代表着不仅仅是他本人,也是自北平而南下在上海聚集的新月同人们的核心理念。这种独立精神明晰,且对其时文化界诸多乱象作出否定并认可自身担当的做法,加之新月书店的创办与《新月》月刊的出版发行,使得新月知识分子有了表达文学主张与立场,展现自身话语的力量,也标志着其正式跻身于中国现代思想的舞台,并“直接构成了同各种其他思想文化势力,尤其是以留日、留苏群体为主体的左翼势力的对立”。《新月》月刊于年3月l0日创刊,直到年6月1日第四卷第七期停刊,前后历时五年余,共出版四十三期(其中第二卷六七期合刊,第三卷五六期合刊)。它的前期是上海新月书店出版发行,自第四卷第二期起至终刊改由北平新月书店发行,虽为月刊,但从第一卷第八期始,就己经不能按时出版了。到罗隆基任月刊主编时,从第三卷第三期起到第四卷第一期(年12月到年9月——此为实际出版时间,下同),版权页均未印刷出版日期,之后叶公超主编时又恢复常态。《新月》最后的两期出版时,实际上已是季刊了,年6月,在未刊登任何终刊启事的情况下,《新月》悄然停刊。如前所述,《新月》月刊的内容导向间接会影响到新月书店的出版倾向。从在《新月》第二卷第二期(年6月)至第五期(年10月),胡适先后发表的《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资产与法律》(译稿),每篇论文的写作时间均较预定出版时间晚一个月甚至两个月,难以按时出版可知,其时的新月文人已陷入了“人权论战”而对文学出版的热情有所减弱,或者说,他们已无暇过多顾及文学出版领域了。在《新月》第二卷六七期合刊(年1月)的《敬告读者》一文中写道,“天有不测风云,刊物也许不能永年,在中国现在这事真说不定。为保险订购者的利益起见,我们还可预先声明,假如月刊遇到意外的情形不能继续出版时,我们可以剩余订价改用本版书籍抵还"。这说明当时《新月》月刊处于危险的境地,政治上与当局的拮抗,正是《新月》无法按时出版的原因之一。再即新月书店经营管理不善,也是月刊无法顺利出版之原因。书店经理萧克木赶赴北平之前,“校对稿放在书店中,编辑部和印刷局不接头,店中人又不问,所以无形中又延迟了”。对此罗隆基也作出努力改变现状,“已与印局订合同,每月十二前交稿,卅前出书。任何方延期,都要受罚。合同前天签字。今后最少可以做到不延期一点”。之后,《新月》第三卷第七期至第十二期(年5月至年10月),基本做到每月都能出版一期。虽如此,罗隆基毕竟是热衷政治,在他主持《新月》时期,其同人便呈现游离态势。失去了众人支持的主编,不得不于年底离沪赴津,而之前的11月19日徐志摩乘机遇难,更使得新月同人萌生去意,月刊的出版更难以继续。《新月》在第四卷第一期“志摩纪念号”(年1月)出刊后,停刊达半年之久。直到年9月,由叶公超将《新月》第四卷第二期移到北平继续出版,在按时出版四期后,第六、七期又出现脱期情况,月刊终于止步于第四十三期。梁实秋在《忆新月》中坦言,“虽然我是书店的总编辑,我不清楚书店的盈亏情况,只是在股东会议上听取报告。《新月》月刊每期实销多少我也从来不知道”。《新月》月刊转向谈论政治之前,每期售价或为三角,或为四角,销量也仅达到三四千份。而当其转向谈论政治,梁实秋等与鲁迅及左翼阵营知识分子展开论战,胡适等与国民党当局发生激辩时,便引得社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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