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皮肤病医院地图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杜帮云,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后,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云南省民族伦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民族团结的伦理研究”,独立完成国家博士后基金项目“环境伦理与公共政策”等。专著《分配公平论》(人民出版社年出版),副主编《走近思想家》(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年版),“马工程”教材配套用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辅导用书》(高等教育出版社年版)编写组主要成员,参与撰写《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人民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版)等论著。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伦理学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等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其中C刊10余篇。《道德情操论之“正义”解读》《论分配公平中的收入差距问题》《公平析论》等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黑龙江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黑龙江省首届哲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等。论文出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年第5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伦理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定位,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环保意识、环保行为以及环境公共政策的制定和选择。近代以来,西方主流观点把人与自然割裂开来,要么坚持人类中心主义,要么坚持自然中心主义,无法做到人与自然的平衡与协调。习近平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1]39,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19。和谐、共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具有中华文化意蕴的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超越了西方偏执一端的“中心主义”,不仅理论上更具有说服力,而且实践上更具有可操作性。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从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逻辑的批判四个方面,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伦理关系进行详细分析和考察,以提高理性认知,增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自觉。一、从辩证唯物论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自然先于人类实践并且制约人类实践。与人类实践相比,自然界具有先在性。首先,在人类实践活动还没有出现之前,自然界就已经存在。其次,即使没有人类的干预,自然界本身也存在。再次,迄今为止,对于自然界的很多部分,人类的实践活动尚未触及,但它们自然而然地存在着。最后,自然界是人类的物质生活之源,脱离一定的自然环境,或缺乏必要的自然条件,社会实践就无法进行。人类实践受制于自然,人类破坏自然就会受到自然的惩罚。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2]自然是不可违抗的前提性存在,它对来自人的作用力必然产生反作用力。人类对自然的不合理行动,无论是工业污染物的随意排放,还是滥砍滥伐林木、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最终都会反作用于人类,使人类自身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1]人类唯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维护和提升环境价值,即自然环境对人生存和发展的意义,自身才能延续发展。承认自然界的先在性和人的受制约性,并不否定人的重要地位和人的能动性。站在自然界的整体或高度看,人是天地间最高级的物种,会对其他存在物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可以想象,有人的世界和无人的世界是有天壤之别的。站在人的立场看,人必然以维护自我存在为目标和根本,当人与其他自然物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人首先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比如,尽管老虎是珍稀动物,但当人落虎口的时候,如果人不对老虎采取一定的行动则是迂腐愚昧之举。人在自然面前虽不能胡作非为,但不等于无能为力、无所作为。人要吃喝住穿,如果不利用自然资源,其存在和发展就会成问题。自然界是人类的生活环境,如果人类不认识和改造自然,就没有文明可言。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同时,人又是“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3]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不仅要讲受动性,而且要讲能动性。只讲受动性不讲能动性是机械唯物主义,只讲能动性不讲受动性是主观唯心主义,既讲受动性又讲能动性才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具有物质同一性,人类的实践活动沟通了人与自然界,在实践过程中,要做到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或者说,既要尊重自然规律,又要无愧于人类本性。自西方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产生以来,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常常争论不休。其实,应该以生命共同体为本体,以自然为基础和起点,以人为动力和归宿,以环境价值为交集和共识。要协调好自然对人的制约性和人对自然的能动性,使人与自然交流融通、良性互动、共生共在、协同进化。反自然的人道主义和非人道的自然主义都是不可取的,理想的样态和境界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二、从唯物辩证法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唯物辩证法是透视人与自然关系的有效且根本的方法。从唯物辩证法看,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都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生物圈的子系统,其中任何人或物的变动都可能对生物圈产生或大或小的作用,进而影响到人的生存生活;人与自然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史是一部以扬弃为特征的发展史;人对自然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1.以“系统”观之社会是由众多的个人通过自然等中介联结成的有机系统。脱离了自然,人类社会系统就无法维系。环境,即“环人之境”。空气、水、土地、动物、植物、阳光等共同组成影响人类社会的自然环境系统。自然环境系统有直接和间接之分,直接的自然环境系统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影响;间接的自然环境系统虽然不会直接影响人类,但它会影响直接的自然环境系统,从而间接地影响人类。“一定的社会与自然环境构成一个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中,社会和环境都是它的子系统。”[4]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系统与直接的自然环境系统、间接的自然环境系统共同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即生物圈。这是一个人、物共存的庞大的生态系统(如图1所示)。在这个系统中,任何一个要素或子系统的变化都会对其他要素、其他子系统乃至整个生物圈产生影响。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本然面貌,人类维护环境价值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从整体联系看,要树立整体观,坚持生命共同体原则。不能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见个体不见共同体。详言之,不能只见人类社会系统的利益而不见生物圈的利益。只有维持整个生物圈的平衡、稳定和美丽,人类才能过上健康、舒适的生活。当然,这不是说为了生物圈的完整而彻底放弃人类利益。事实上,不破坏整体最终是为了个体生活得更好。这就需要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时候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以生态文明的方式追求各种正当利益,“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5]-。其次,从内部联系看,要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人类活动导致珍稀物种的灭绝。自然环境系统如果没有人的过激干预,就会依据“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自行调节,从而达到动态平衡。在自然环境系统内部,物种的生灭皆属正常现象。但人类比其他生物的力量都强大,人一旦参与其中,以特别的手段征服自然,就会导致某些物种迅速灭绝。物种的灭绝会破坏食物链,从而导致生物圈失衡。破坏了生物圈的平衡,最终受害的还是人类自己。自然环境系统中物种的不断减少将导致农作物产量降低、病虫害加重,甚至引发生态灾难。只有人类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坚持共生理念,才能实现生物圈的和谐与平衡。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我国高度重视并推动生物多样性全球进展,“COP15”(《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于年5月在云南昆明举办。最后,从外部联系看,哪怕是间接的自然环境系统,人类都不能去破坏它。间接的自然环境系统看起来和人类相距较远,但蝴蝶效应、蹄铁效应和多米诺骨牌效应等告诉我们,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系统的崩塌,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他系统的瓦解。也许可能就是间接的自然环境系统遭到一个并不起眼的破坏,最终毁掉人类的生存环境。习近平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1]该论述简洁、生动而形象地道出了生态系统中的整体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它要求我们:第一,要把山水林田湖草当作有机整体;第二,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链连续性;第三,要避免不良连锁反应的发生。无林和草就无土,无土就无山,无山就无水,无水不成田,无田不养人。人与环环相扣的山水林田湖草唇齿相依、休戚与共。人类只有树立并践行生命共同体理念,才能建立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从而使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和提升。2.以“矛盾”观之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首先,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环境系统存在着对立,否则,从理论上说,就不会有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之争;从实践上看,就不会有物质制约和生态危机。其次,人类有理性,能够在对立中寻求统一,既满足自身的利益要求,又不毁坏自然环境。人类活动丝毫不影响自然环境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在人与自然之间保持一定张力,维持动态平衡,维护包括人类社会系统在内的生物圈的良性循环,促进生物圈的进化而不是退化,使自然环境对人类产生正价值而不是负价值。人与自然既是相“分”的,也是相“合”的。“分”是“合”的前提,“合”是“分”的归宿。只讲“分”不讲“合”,就会导致“见人不见自然”或“见自然不见人”的绝对对立论;只讲“合”不讲“分”,就会导致人与自然相混(职能不分)、人在自然面前消极无为(被动适应)的绝对同一论。因此,要采用辩证思维方法,既讲“分”又讲“合”。人与自然是“分”与“合”相统一的生命共同体,要正确认识和恰当处理二者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共生。人类既不能无视自然、轻视自然、恣意破坏自然,也不能为保持自然原貌而完全不从自然中索取。人类应该以实践的方式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但在改造、影响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整体性、统一性、协调性,要尊重、遵循自然规律。人与自然要合理交往与互动,维持良好的“新陈代谢”关系。人与自然是矛盾的两个方面,至于其中谁是主要方面,则是动态变化的。当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时,要更多地强调人对自然的改造;当自然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时,要更多地强调自然对人的制约。人类要执两用中,即一手把握自然,一手把握人,在人与自然之间权变、平衡移动,达到对立面的统一。3.以“扬弃”观之从否定之否定规律看,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要经历“肯定—否定—对否定的否定而达到新的肯定”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人类蒙昧时期,人的力量还相当弱小,一切生活必需品都要从自然中取得,很多行为都要受到自然的限制。此时,人听命于自然,生怕触怒自然而遭受厄运。这样,人与自然混沌为一。第二个阶段,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主动去征服自然,使之适应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在这个阶段的早期,由于人口稀少,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加之人类的征服力量也不是十分强大,此时虽然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但双方的冲突并不明显。可当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在短短的几百年的时间里,自然资源迅速减少,环境污染骤然增加。伴随而来的是人类争夺资源的战争,以及各种疾病的产生。第三个阶段,人类意识到随意宰制自然就会受到自然的报复,于是开始寻求共识,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这个阶段,如果人类能够树立合理的环境价值观并付诸行动,优化而不是毁灭自己的家园,则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第三个阶段是对第二个阶段的否定,但又不是简单地回到第一个阶段。这是一个既保留又克服的扬弃过程。所谓保留,就是继续走人类文明的发展道路,而不是回归野蛮人的生活。所谓克服,就是放弃贪欲和狂妄,改变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和增长方式。为保障自然环境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与平衡,为了人类的持续生存和发展,人类应该自觉约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个体利益、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人类要及时对环境损失进行补偿。这些补偿包括实物补偿和价值补偿:实物补偿,如植树造林、恢复湿地、竭力培育和人工繁殖珍稀动植物等;价值补偿,即在生产和消费中追加环境成本,用成本控制消耗、废弃、污染诸环节,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生态环境。4.以“适度”观之人不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是不现实的,但在交换过程中行为不当,则两败俱伤。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把握好“度”。首先,人不可能放弃对自然的利用。保护自然是一种善,但要有“度”。真正的善或最高的善是真、善、美的统一。善心或善行只有适度,才符合真与美。劳动是财富之父,自然是财富之母,如果为了保护自然而停止财富创造,不仅有违环境价值的初衷———让人类生活得更美好,而且人类文明将无以为继。另外,任何人都是生物圈中的一员,都和生物圈中的其他成员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果人类与自然交往的活动戛然而止,人类就将灭绝,这必然会导致生态失衡。其次,人利用自然的行为不能过度。人类对自然的消耗、破坏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可逆的。比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一旦耗尽,濒危动植物一旦灭绝,几无重生之可能。环境污染对人类本身造成的损失很多时候也是无法挽回的。比如,由污染引起的癌症在现有的医疗条件下无法治愈。因此,除了进行资源补偿、尽量利用可再生资源、改进生产技术以减少污染等之外,人类的生产和消费都要适度,都不能超出自然的承载、循环、再生和净化能力。适度是和谐共生的前提,要遵循适度原则,既不能“不及”,也不能“过”。人类对自然的行为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既不能为所欲为,也不能畏首畏尾。在适度方面,习近平指出:“‘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我们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1]三、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主体指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主客体是一种“以我为主”的关系性存在:“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3]主客体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从逻辑上看,在主客体关系中,主体似乎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因为没有能动的主体,客体仅仅是某种自在之物,而不是生动鲜活的主客体关系中的客体。主体的需要、认识能力和实践水平都会深刻影响主客体关系。比如,一块玉石毛料,如果人们没有审美、收藏、投资等目的和需求,它就仅仅是普通的石料。如果工匠不具慧眼,没有高超的抛光打磨能力,这块石料的质量再好,其价值也无法得到认识和体现。因此,相对于客体来说,主体具有逻辑先在性。的确,主体很重要,但承认主体的目的性、能动性和特殊地位,并不意味着主体在各方面都优于客体,甚至主体可以贱视贱待客体。主体未必产生在客体之前,客体也未必完全听任主体的摆布。夸大主体,贬低客体,无助于主体认识和改造客体。如果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视甚高,随意处置自然,结果就会适得其反。如今,生态危机四伏、环境价值遭受严重破坏,以至于影响到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人类主体在自然客体面前自以为是。实质上,主体与客体相互规定、相互关联、相互适应,既要使主体合于客体,又要使客体合于主体,主、客二体应有机统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离不开自然,人“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3];自然也离不开人,“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3];人类和自然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自然及其对它的看法影响和改变人类社会———人类社会改变自然,被改变的自然又影响着社会进一步地改变它”[6]。无论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自然中心主义,都建立在主体和客体绝对对立的基础上。人类中心主义片面张扬人类的主体性,贬低自然客体,认为自然是人类的附属物,人类要主宰和统治自然,人类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和偏好处置自然。遵循这种理念发展,必然导致生态危机。针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缺陷,自然中心主义应运而生。但是,自然中心主义矫枉过正,神话自然,颠倒主客体的关系,反客为主,把自然当作主体,把人类当作客体。极端的自然中心主义者甚至认为要停止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反对科技进步、工业文明和经济增长,如此消解人的主体地位,无视人类对自然的正当需求,在现实中肯定是行不通的。人类中心主义导致人类与自然的绝对对立,自然中心主义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加剧了对峙和冲突。在处理主客体关系时,如果懂得环境价值的重要性和属人性,就不会像这两种“主义”一样,只顾一端。从总体上看,人类主体与自然客体关系的发展是一个“合—分—合”的辩证过程。这一过程的三个阶段中,第一阶段主客不分,是原始的合一;第二阶段主客相分,表现为对立和冲突;第三阶段主客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共生,是自觉的通融。当前正处于第二、三阶段的过渡时期,如果人类能够认识到这一规律并顺势而为,就能保护好环境价值,实现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四、从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逻辑的批判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认为自然界是人类占有、猎取和征服的对象,而没有意识到自然界是人类的无机身体或孕育之母,这是生态环境受损的一个重要原因。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人与自然没有很好地做到和谐共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以资本为中心的人类活动。甚至可以说,近代以来,自然生态和人类居住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以资为本、唯利是图的社会制度,以及相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资本主义制度与生态环境保护是矛盾的。首先,私有制和商品化会破坏自然资源。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不仅劳动力被商品化,而且人类赖以生存的、最为基本的生活资料———土地也被商品化。土地商品化后,一些购买者在贪欲的支配下,为了追求眼前的最大利润,污染和过度利用土地,致使其大量退化。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7]其次,与资本主义制度天然联系的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价值观与环境保护也是不相容的。美国经济学家哈丁曾提出著名的“公地悲剧”假设:倘若有一个对所有牧民都开放的大草原,牧民们可以在这个草原上自由放牧。如果牧民们都是自利的“经济人”,那么就会尽量增加自己牲畜的头数。每个人都这样做,其结果是过度放牧,毁掉草原,最终大家一起倒霉。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气、河流、海洋等生态环境就是“公地”,如果每个企业都为了私利不受限制地自由排放污染物,竭泽而渔式地掠夺公共资源,那么“公地”将很快被破坏殆尽。资本主义以贪婪追求利润为中心,鼓吹物欲至上的价值观,因此,生态问题、环境价值即使被意识到,也会被边缘化。这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生产异化。生产的目的本来是满足需求,但资本家组织生产是为了获取最大利润。“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8]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资本家要从工人身上最大限度地榨取剩余价值。而且,资本家会将剩余价值资本化,以资本积累的方式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生产是需要土地、原材料等自然资源的。除非自然资源昂贵到让资本家不得不节约、不得不回收再利用,除非节约和回收再利用有利可图,否则,资本家不会停止对自然的压榨。从这个角度看,资本家剥削的不只是工人,还有大自然。生产规模越来越大,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大。资本主义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和利润,不顾一切地向大自然索取,并且源源不断地向大自然丢弃、排放,就会使生态环境严重透支。另外,如果企业生产的商品经久耐用,制造的机器易于维修,那么资本周转速度就会变慢,商品资本的职能也难以执行,进而无法获取最大利润。因此,资本家会故意生产使用寿命较短的商品,故意制造只有通过换件才能解决问题的机器。这种生产方式的特点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废弃,后果是自然资源被迅速消耗,空气、土地、河流等被严重污染。第二,消费异化。资本主义社会的消费在利欲的影响下脱离了人们的真实需要。从生产者的角度看,他们为了让自己的产品卖出去,会通过广告、促销、欺骗等各种手段诱导和刺激人们消费。事实上,有些消费是可有可无的,甚至完全是多余的,这是浪费型消费。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金钱至上的社会弥漫享乐和攀比之风,富裕的上层阶级会以奢侈享受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他们的金钱财力、社会地位和幸福程度,这是炫耀型消费。这些消费方式都会造成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第三,技术异化。在资本主导下,技术服从或服务于追求利润这一目的,会对资源环境造成重大乃至毁灭性的伤害。比如,森工技术、采矿技术和捕捞技术的应用,机械代替人力,使自然资源以惊人的速度递减。又如,生化技术、电子技术和核技术的应用,排放有害废弃物,使自然环境遭受严重污染。技术是人类本质力量的象征,技术发明的根本目的是用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但它被资本绑架,成为资本家控制自然、劫掠自然的工具,成为新的、巨大的破坏环境的力量。资本并非中性的,它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会对劳动者和大自然同时造成伤害。我们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只顾利润不顾生态,也不能走资本主义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的老路。要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树立合理的生产观、消费观和技术观,努力避免资本驱动带来的生产异化、消费异化和技术异化问题。要自觉坚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5]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1]-等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在资源利用上限方面,不仅要考虑人类和当代的需要,也要考虑大自然和后人的需要,把握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度,不要突破自然资源承载能力。”[1]-总之,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利用资本的时候,对其加以限制约束和正确引导。对于资本与生态的关系,要以历史的、发展的、全面的眼光从总体上加以把握。首先,资本的产生和存在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段性、暂时性的,资本被超越之时,生态问题可得到解决。其次,资本也有积极的一面,人们可以利用它在一定程度上治理和改善环境。最后,在资本终结之前,生态作为一个困惑人类的问题难以得到完满解答。资本的扩张和生态的破坏是同一历史过程。现阶段,消灭资本并不现实。当今,资本如日中天,在全球大行其道,资本霸权或资本法西斯主义趋于白热化,这也就是为什么一面是轰轰烈烈的环境保护运动,而另一面则是生态环境破坏的与日俱增。资本的扬弃和生态的改善也是同一历史过程。目前,我们能做和要做的是通过斗争(针锋相对、治其反面)达到统一,即投“资”优化自然环境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克服和避免资本破坏生态的弊端。总的来说,我们既要秉持乐观主义态度,对人类有能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充满自信,又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各种现实的生态环境问题,并积极主动地去解决这些问题。参考文献[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4]肖前.辩证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6]佩珀.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M].刘颖,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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